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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临时工的年限算不算社保视同缴费年限?
年限,临时工,工龄当临时工的年限算不算社保视同缴费年限?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88年至92年是临时工,在原单位转合同制,本单位连续工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临时工的年限算不算社保视同缴费年限?根据你的描述,你1988年至1992年是临时工,在原单位转为合同制,如果属于本单位的连续工龄,这种情况我认为你1992年之前从事临时工的工作年限,是要计算为连续工作年限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的视同缴费年限。
对于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主要还是要根据工龄的性质来决定。如果属于1992年之前的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并且是属于国家认可的工作工龄或是工作年限,应该视同为缴费年限。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职后,到其他经济主体工作,其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要视同为缴费年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要视同为缴费年限。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1992年之前的工作年限,视同为缴费年限,这是没有分歧的,各地在认定方面的认识也是比较统一的。但是对于以前从事过临时工,后来从临时工转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其从事临时工的工作年限是否要认定为连续工龄,这在各地有一定的分歧,由于认识的不统一,给劳动者在待遇享受,养老金的计算等方面带来了很多困扰,甚至由于工龄不能计算,不能视同为缴费年限,导致养老金待遇的减少。
为了统一对过去从事过临时工,后来转为合同制工人关于工龄方面的政策统一,2020年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复函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请示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2002)323号精神,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劳动合同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为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
按照重庆市渝劳社办(2006)26号文件精神,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招收为劳动合同制或是固定工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根据该复函精神,你1988年至1992年是临时工,如果是在1992年之后转为该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那么你在1988到1992年期间从事临时工的工龄应该计算为连续工龄。按照当时的政策规定,很多地方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基本上是从1986年的10月1日开始缴纳了养老保险,如果缴纳了养老保险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要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你在1988年到1992年期间,由于属于临时工,肯定是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由于很多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是从1992年之后才开始缴纳的,所以你在这期间工作年限也应该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如果你在1988年到1992年之间,缴纳了养老保险的,要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而不是视同缴费年限。如果按照当地政策不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那么临时工期间的养老保险,各地规定都是可以由原单位来补缴的。
综上所述,当临时工的工龄是否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最关键的判断标准就是要认定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如果属于最后一次能够从事临时工岗位上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临时工的工龄也是属于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如果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之前的工龄,就应当为视同缴费年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如何确定付款期限?视同缴费期限一般是指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由于工作期间没有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国家将工作时间作为视同缴费时间。视同缴纳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负担。
国家认定的连续工龄,一般由国有企业固定身份的职工认定。如果他们以前在单位做过临时工,工龄一般从最后一次被录用为临时工的时间开始计算。
然而,合同工就不一样了。早在1986年10月1日,国家就出台了《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所有人员都要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在一年内聘用临时工的,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工应建立劳动手册制度。劳动合同制职工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基金,他们是我国第一个缴纳养老保险的人。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了劳动保险,呵呵。
因此,从理论上讲,88年至92年的缴费年限不能算作缴费。
但是,如果确认工龄,也可以通过社保补缴和确定缴费期限的方式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非常划算。
但可能需要提供企业的招聘人员信息和工资单等旧档案,很多单位因关闭而一直找不到。如果那样的话,没有人会证明这一点,你将蒙受利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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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988年到1992年在单位是临时工,后期才转为了合同工。这样的时间算不算视同缴费年限呢?
首先,我们视同缴费年限是怎么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一般是指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由于工作时没有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国家视同其工作时间为视同缴费时间。视同缴费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承担。
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一般是国有企业固定工身份的工人才可以认定的。如果他们之前在单位当过临时工,一般从最后一次被单位招用为临时工的时间开始计算工龄。
但是合同工并不一样,早在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国家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明确所有人员都应该实施劳动合同制。企业招用一年以内的临时工季节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制工人建立劳动手册制度。劳动合同制工人开始交纳退休养老基金,他们是我们国家最早交纳养老保险的人。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是劳动保险,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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