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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供销社做过四年临时工,个人档案应该去哪里查?
档案,劳动合同,现在曾经在供销社做过四年临时工,个人档案应该去哪里查?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临时工能享受什么待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管在计划经济年代和现在的市场经济年代能签定劳动合同就会有档案,档案最基本劳动合同书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合同,开除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上叙三个证明之一。现在拿着这个档案和证明到当地社保局有关部门办理存档和接受失业培训,领取失业金。过去在计划经济年代,只能到当时劳动局存档或留在原单位,直至你找到新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时,把原合同转至新单位,给你继续算工龄。由于当时各地规定不太一样,档案只能到现在社保局和现在经信局去查查。以上说的是大部分国有破产企业有劳动合同的职工找档案的一种方法,只是建议。你在供销社干了四年临时工,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你应该没有档案可能性很大,有估计只有个人覆历表,个人情况表等很少材料的存档,不知你找档案有什么目地,对你来说这些材料对你解决个人重要问题应该帮助不大。如果真想找的话,到当地县区供销社管理部门去查查吧。社保局估计有的可能性很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以上两个观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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