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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辞职,领导不同意怎么办?
领导,你的,公司提出辞职,领导不同意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以前我一个同学,非常有才华,其他部门就要调动他去做宣传工作,可他所在的部门领导就是不放,没有去成,以至于一直在原工作岗位干工人。
这是一个单位部门之间的调动,那个年代基层部门领导不放,你也没办法。
而现在不同,现在大多都是临时工作或者合同制,权力属于自己说了算,我觉得这里的工作不适合我,我不满意,我想上其他单位去,你打报告,请求辞职,单位领导不同意,领导不同意,不能起多大作用,关键是你是否真正的想辞职。
所以说现在的工作,领导对你的挽留只能作为参考,真正决定自己的去留,还是自己说了算,这就是现在和过去的不同。
过去都是国营单位,属于国家正式员工,领导的权力非常大,领导如果不同意你调工作,你就调动不了。
现在不是,现在都是临时性的工作或合同制的工作,你想换工作,如果领导不同意,只能说领导挽留你,实际上还是你自己说了算。
领导不希望你走,是说明这岗位需要你,你的辞职,对单位有一定的影响,说明你在单位工作干的还不错 ,领导是不舍得放你走,因此,在辞职这个问题上,你也要好好思考,毕竟你去了一个新的单位工作一切的关系你都得重新建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动法规定,你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如领导挽留,你可以和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达到你满意的条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通常领导不签字也不回应你的辞职要求有以不几个原因,领导忙,疏忽了,不同意,故意刁难,逼你走人,不想给补偿,未找到顶你岗位的人等。当你提前一个月交了辞职报告原则上讲不论单位同意否都可视为你巳辞职,现实中你要做的事是要有证据意识,如交辞职报告时最好有人证明,并催促领导尽快批复,在离职时的交接工作,领导实在刁难可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或单位工会反映以得到及时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领导不让离职一般是两个原因,第一是他看中你真的想要你留下来,第二就是领导手上的事情一时半会的没有人可以接手的。
在企业里面干,轻易不要提出离职,即便公司或者领导挽留你了,你留下来也是会有芥蒂的,迟早一天会被领导或者公司找个理由开掉,与其那样不如早点脱身。
就我曾经服务过的一家公司而言,员工提出离职,公司涨了一定的工资留下来后,公司的部分高管或者股东就会经常性的在我面前说某员工其实就是想用离职来逼公司去给他涨工资,这样的主观印象下,凡是提出过辞职然后又没有走的最后都是被领导找了理由给辞退了,而且大多都走的不漂亮。
就大部分企业来讲,都不是层层垂直管理的,很多时候都是老板、老板娘或者老板某亲戚担任这一块的主管然后跨层进行管理。你的领导或许出于惜才挽留你,但是你领导的领导怎么看就不得而知了。
因此我个人建议如果你已经找好下一家了,就走流程吧,提前一至三个月通知公司你这边将要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过书面以及扫描件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直属领导以及人事主管那里,但是这样做的话相关员工离职的补贴就没有了。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还能怎办?按照你们公司离职流程走,当然你要下定决心想走,作为老板也没理由强行不让辞职的,另外他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支付你过去工作时间的双倍工资。这是劳运法里有规定的。
辞职的话,如果你未过试用期,需要提前一个星期告诉你的上司;
如果是已过试用期,需要提前一个月告诉人事
否则按劳动法,你需要赔偿公司代通知金。最高是一个月的工资,相反公司辞退掉你,没有通知也是需要这样赔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动者正常辞职有两种方式: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不论你是基于以上哪种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避免单位不批准或者单位收到了你的解除通知假装没收到, 同时为了固定证据起见,您可以EMS邮寄书面解除通知到用人单位,若是上述第一种,单位收到后过三十天你就可以离开。若是二第种,单位收到后你可以立即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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