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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老房子没有房产证,是违建吗?
房屋,房产证,宅基地农村的老房子没有房产证,是违建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大量的农村房屋都没有房产证,要是以此来认定的话农民恐怕无处生存。国家对于这一现象也做了专门的规定,那就是要考虑复杂的社会原因和历史原因。
像祖宅,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有村委会证明没有办证的,都可以认为是合法的。但是08年也就是城乡规划法出台以后,乱建的话一般都是违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房子明明住的好好的,终于等来拆迁,突然之间拆迁方却说我们居住了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没有补偿,甚至会收到相关部门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违法建筑的认定有着专门的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尤其是在郊区,对于违建的认定却很少依据法律程序。那么,我们房屋真的涉及违建吗?
如果建筑物手续问题的形成有其特殊的社会和历史原因,不用当以违法建筑来对待。在很多年前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执法还不是特别的规范,更何况很多情况已经是手续相对比较齐全的案例,即使存在瑕疵也是因为行政机关执法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的。而事实上在国内很多偏远地带特别是郊区房屋土地使用手续不全是非常之多,可能很大一部分群众的房屋使用土地没有任何手续,这属于历史和社会原因造成的,并不难一概而论。
并且违章建筑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须有权的行政部门经法定的程序认定后才能确认为违章,拆迁和拆除违章是两套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拆迁方是没有权利在拆迁过程中直接认定“违建”。
在我们实践中,没有齐全证件的房屋有很多,但是否属于实质上的违建,还需要进一步去考量。在征地拆迁活动中,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都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积极争取我们的合法权益,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也要及时主动来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争取一个谈判空间,增加我们谈判的筹码,也希望即将面临拆迁的被拆迁人都能得到满意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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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无证房屋就是违法建筑吗?显然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是绝对的。实际上无证房屋是否违法也要视现实情况而定,不是所有的无证房都是违建,以下几类无证房屋就属于合法建筑,在征地拆迁中应该给予合理补偿。
这几种无证房应当合理补偿
1、符合当地建房政策的房屋
在房屋进行建造时,房子符合当地建房政策和相关规定,当地可能统一没有发证,这样的房屋属于合法建筑。拆迁时,应当合理补偿。
2、家里代代相传的祖宅
祖上留下来的老房子,只要能够证明是属于自己家庭的产业。那么应当尊重历史事实,在拆迁时进行合理补偿。
3、上个世纪50、60年代的农村房屋
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的原因,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建的很多房屋都没有证,但是这些房屋也是合法的,应当补偿。
4、2008年之前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
根据我国200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需要获得相关的证件证明,所以在2008年以前在宅基地建造的没有取得相关证件的房屋也依然是合法的。
判断无证房屋是否违法,记住这3个时间点
第一个时间节点,1982年公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这是首次提出了宅基地的面积规定,提出村民建房用地,由省级政府根据山区、丘陵、平原等不同情况规定用地限额,县级政府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
在此之前,没有法规条例对宅基地面积有过统一规定。因此,1982年前建房占用的宅基地面积不管多大,只要之后没有扩大,都是合法的,并且要维持现状并按实际面积予以确权。
第二个时间节点,1987年1月实施《土地管理法》
根据该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是首次把宅基地面积规定上升到法的高度。
对于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公布以后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实施期间,建设住房宅基地超面积的,经过地方政府依照国家政策处理后,可以维持现状并进行确权。
第三个时间节点,2008年1月颁布实施《城乡规划法》
该法第一次明确提出在自己宅基地上建造房屋,需要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翻建、重建、加建等行为的相关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此之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只有宅基地申请审批的相关要求,而没有建设住房上报审批的明确要求。根据不溯及既往的原则,2008年以前在自己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是不是合法,不能简单的以是不是取得规划许可证、有没有办理房产证来判定。
冠领提示面临拆迁的朋友:不是所有的无证房都是违建,因为历史遗留或地方管理原因造成证件缺少或手续不齐全,其责任不应当简单归属于建房者,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酌情考虑,进行合理补偿。如果征收方对这样的房屋一刀切的认定为违建,压低补偿或不予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不要因为征收方的片面之词就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不是违建。
根据《土地管理法》,由农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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