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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
合同,业主,物业你觉得《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不合法,也没人管。百姓只能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管理根本上就不合法应该要取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开发商在业主没有入住之前,必须有人对物业进行管理,物业公司代表业主对开发房产必须前期介入,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必须考虑后期的物业管理,所以物业公司根据建设工程规模,配套提出物业管理方案,测算物业管理成本,通过招标和协议选聘物业公司,选聘最优的物业公司确定物业费后报政府部门审批备案。通过以后就合法有效,全体业主必须遵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商品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效、合法。
根据法规条例,开发商在售楼前通过招投标方式在物业管理招投标中心对前期物业企业进行招标,在评委推荐的物企选择一家,然后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同时向上级主管行政部门递交签订好的合同进行备案,经上级部门检查合同内容无违法违规行为,此合同生效。
前期物业合同终止于业委会成立之日。再有物业合同,物企与业委会签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法与否有很多人都回答了。我想小编以及很多吃瓜群众的想法不是这样的。因为他们想说开发商找来的物业他们看不惯、认为不合理!!
所以这个问题我的解答是:如果不想要开发商找物业,那就立法—等业主都入住了,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通过全员走票后,选聘物业公司。前提是,在此之前,都要自扫门前雪:安保自己管、垃圾自己清、东西坏了自己修,或者啥都别动,等着新选聘等物业公司来收拾………多么民主公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必须无效作废!因为前期物业都是开发商自己弄的物业。物业费非常高。另外前期的物业本就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直致到所有的房子都交付给业主(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时。开发商才可以将小区的管理事宜交给街道办物管会。由街道办物管会负责组织小区全体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选举业主委员会负责人选。然后小区由业主委员会自治。费用可以按市场价、政府指导价全体业主均摊。也可以在市场聘请物业公司服务。总之物业公司必须上市!开发商决不允许自己拥有自己的物业公司。更不允许开发商制定前期物业合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前期物业合同是不合法地。
因为业主和物业公司在鉴合同时是不平等的,所以不合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为什么总问这么弱鸡的问题,小便是人大常委会的吗?不知道问百度,那里有政策性文件,不要总是用法盲的姿态勾引那么多低能儿出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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