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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把去世老人的土地收回合理吗?
土地,老人,集体村里把去世老人的土地收回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按照土地承包的法律,在承包期内,对土地生不加死不减是规则。如果农村集体把死去的老人土地、出嫁到外村的人口土地收回是不合理的,也没有法律依据。被收回土地的农民可以拒绝,如果拒绝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理,国家刚刚出台土地政策,提倡耕地“大稳定、小调整”,“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如需要,我可以全文转发给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c村里的老人死了,如果他家都有地,可以收回分给没有地的农民,不要收回村干部自己用。我村村长娶老婆是二轮分地以后,我比他早三年,他老婆有地,外妽落户也有地,而我的家人没有地。去乡里找镇书记说政策三十年不变,那我成市民,农民没地能养活一家人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工人做工,农民种地,机关事业单位舞文弄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政府根据每人的劳作给予基本的生活资料。农民的生活资料就是土地,世世代代耕者有其田。户口不在农村,你就不是农民,就不能吃着自己的,占着农民的。我国农村耕地三权分制,集体有所有权,农民有承包经营权。农民的个体去世了,怎么承包,怎么经营?集体收回承包给新增无地人口,延续耕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去世农民在生前承包经营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如收获的粮食,粜粮的资金都必须由去世农民的子女继承,任何人不得干涉。我的观点如有不当之处,敬请咨询法律部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理,完全违背国家现行政策。
到目前国家未出台一个文件和政策,允许村集体回收个人承包土地。
仅仅最近有所提出特殊条件下可有偿回收,用于集体土地上市交易,但实行可能还没开始,也只是要试点和意向,具体操作还要规范。
对于老人去世,承包土地可由后人,或直系亲属继续管理,户口在何方,没有关系,可种可外租。国家没出台新的政策之前,只能这样,有些臆想都是不正确违背国政策,如父母去世,户口迁城不是集体成员等等集体就收回承包土地。总之农村承包土地宅基不能隨便回收,村委会目前还没有这个权力&,村委会只个为民办事的机构。只能为民服务,权力无端扩大化就是村霸行为。
但如老人无儿无女,还没有遗嘱委托他人,这种特殊情况,村委会也无权回收,因村委会不能留有土地,村委会只能委托某他人种,享受种地补贴,和应交一切费用,等到下次分地均分全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按土地承包法:15,31.50,条和继承法第四条)。以及30年不变,添人不舔地,减人不减地。今年又延包30年。要想收回承包地(得2057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自已作为一农民,对于土地问题,有这么一点儿看法,承包者一包三十年不变,死后有儿女继承承包权,反而现在有人一出生就没土地,到现在近三十岁,况且娶妻生子都没有土地。更为严重的是无论国家或集体,搞一些建设,国家给个人钱少都不干,张口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张嘴闭口地是他的,忘记了性质。我认为土地,死可收,生可放这样才合理,国家需求地承包者应无条件执行,当地政府应适当调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国家明确规定生不赠地,死不减低地,分地时没在家属于放弃耕种,至于回去了有给分地也是人之长情,村上也许有空白的土地,至于后来父母双亡,土地被收回,如子女不在土地承包合同内,土地是可以被收回的,因为没有合法共有人,没办法继续承包,土地不是财产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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