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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人认为男人婚前的房子女方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是天经地义的,而女方的婚前房子都不愿让男方加上名字?
男方,自己的,名字为什么有人认为男人婚前的房子女方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是天经地义的,而女方的婚前房子都不愿让男方加上名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为什么有人认为男人婚前的房子女方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是天经地义的,而女方的婚前房子都不愿让男方加上名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呵呵,认为天经地义的基本上都是女方,这毋庸置疑。思索了很久才明白,人家女孩都是辛辛苦苦、历经磨难养大的,不能白送给男方,男孩子呢,都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都是吃土长大的,不值一提!所以女孩家要彩礼张嘴就是天价,男方拿不出来就是没诚心、不尊重!女方又说了,过门之后就是伺候一大家子,当牛做马,艾玛,现在的中国家庭,公婆才是牛马!天天小心翼翼的端着儿媳,只怕一个闪失,儿子受气、全家遭殃!婚前买个房子必须得加上儿媳名字,美其名曰“有个保障”!靠,婚姻的保障应该是夫妻俩心灵交汇、互相扶持、恩恩爱爱!和房子有屁的关系?一旦女方婚前悔婚或婚后犯了错误导致婚姻破裂,那男方的权益又由谁来“保障”?所以,此等歪理邪说该休矣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对。女孩在结婚前提出让男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实际是一种强加的条件,如果你不加我的名字就证明你不爱我。那么男方要说你让我加你的名字本身就是一个阴谋,只等离婚时分房产,除非你永远不和我离婚,我才加你的名字。这个话男方总不敢说,谁叫现在女孩少呀,认就认了吧,反正结婚过日子的人还是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多地离婚率50%
也就是说加名的平均代价是四分之一套房≈十五年不吃不喝
无论男女,这意味着一辈子白干了
这比诈骗,劫道,贩毒,偷抢骗快多了,还没有法律风险,就算一开始没有歹心,被巨大利润诱惑,十个人里有九个都会陡起恶念,离个婚就能捞得房,那些毒贩都会眼冒绿光,我们辛辛苦苦冒着吃枪子的风险,都不能赚到房子
别说什么爱不爱的,离婚时代,丈夫妻子都是消耗品,三条腿蛤蟆不好找,俩条腿活人片地都是
我们都是普通人,连烟卷都戒不掉,没人经得起摆在马路上的黄金
这世上没有好人恶人,只看利润够不够高,只要有足够的钱,杀人放火的事有的是人敢干,何况一毛钱风险都没有
这是承担不起的损失
离婚率越来越高的今天,要求加名者无论男女均属居心不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有一个女儿,我认为婚前财产男女都不应该加对方名字!因为大部分房子和车子,都是父母倾尽一生积蓄购买的。现在的离婚率又这么高,不能因为离婚就被分割一半财产。这对双方父母都不公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管男方或者女方,结婚前要求加名字的,我认为都不应该,如果俩人买房共同出钱,加名字应该的,不出钱想加名字的,估计动机不纯,就没有安心好好过日子,无非怕离婚以后,啥都得不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是上海市人娶了浙西女,结婚后我上海二套全款房,由于生了儿子觉得婚姻不会有问题,就加了女方名字,不久她出轨了,我知道后她提出离婚,离婚后她不出孩子抚养费,和姘夫商量儿子都不要,经济损失不少,现在带儿平淡过日子蛮好,当时她出轨到离婚整整吵闹二年,离婚不是说离就离,一个完整家要处理完许多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别说加个女方名字,就是将房子全部产权都给女方都可以,但是,条件是,女方必须与男方签一个协议,承诺不能有婚外情,忠于男方及家庭,不得找理由离婚,也给男方一个安全感,如有违反协议行为,则作女方自动放弃房子产权处理,由男方收回一切权利。协议需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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