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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以前是劳务派遣工,在派遣单位工作15年,现工作单位要将该派遣工改为劳务外包,公司这样做违法吗?有哪些相关的法律依据?
劳务,外包,公司员工以前是劳务派遣工,在派遣单位工作15年,现工作单位要将该派遣工改为劳务外包,公司这样做违法吗?有哪些相关的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员工以前是劳务派遣工,在派遣单位工作15年,现工作单位要将该派遣工改为劳务外包,公司这样做违法吗?有哪些相关的法律依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务派遣工,虽然在派遣单位工作了15年,但是,因为自己的人事关系在劳务派遣派出公司,与派遣到的用人单位没有关系。
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出现以下三种情形,方可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是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二是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三是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但是,如果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以及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依据《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结论:
不论在用人单位工作了多少年,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就可以同劳务公司解除合同,就可以把本单位工作任务打包,外包给其他公司;所以,虽然在用人单位工作了15年,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务公司的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有权把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劳务公司。
希望能解答了您的疑问 。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无论是劳务派遣制的员工也好,还是劳务外包形式的员工也好,实际上你始终都没有和自己所工作的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那么对于你来说都是完全一致的,是没有任何的区别。对于你来说,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能够保证自己的个人社保正常的参保,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只要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签订了劳动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你所在的工作单位就应该依法的为你承担相应的社保待遇,所以说无论你按照,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还是按照劳务派外包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只要正常的为你交纳了相关的社保,并且保证你正常收入的待遇不受到任何影响的前提下,我觉得这个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除非你的劳动合同发生实质性的一个变化,比如说跟自己所工作的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也就是所谓的国有企业的正式员工,那么这样的话,可能会对自己产生一定的影响,当然是好处。但是无论是劳务派遣也好还是劳务外包也好,对你本身并不会有任何的影响,所以我觉得这个是没有问题的。
感谢阅读,请将我的关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作为1个曾经7年的央企劳务派遣工,很想对你说你可能得不到你希望的回答!
一、你先搞清楚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
1、 从本质上说,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没有什么区别
两者都是企业逃避法律责任,逃避企业责任的一种手段。员工都是和第三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而在用人单位工作。
2、从表现形式上来说,两者略有一些区别
劳务派遣相当于是用人单位从第三方中介公司手里面租借人来使用。
劳务外包则是公司把一整块业务打包给到第三方公司运作。
二、再说两者之间的切换会出现的情况
给你举个例子,劳务派遣工就像是外卖小哥一样,虽然你是在帮街上的小吃店送外卖,但是你签合同的对象却是美团公司。
美团公司和你签了劳动合同之后,给你买了保险,然后把你借给小吃店帮小吃店送外卖,小吃店有一单就送一单。同时还有个饿了么的外卖小哥跟你一起在帮这家小吃店送外卖。
现在就是劳务派遣。
有一天,小吃店跟美团达成了独进协议,约定说我把所有的外卖单子全部都给你送,不给那个饿了么的外卖小哥了。
现在就是劳务外包。
你觉得对你这个外卖小哥而言,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吗?——没有!
三、再从法律责任上来说
两者本来就是企业逃避法律责任的一种手段,你的劳动合同都不是和用人单位,即使你在这个单位工作了15年,本质上来说你还是这家单位的外人。不在他们的员工名单内。
所以不管你是劳务派遣转劳务外包,还是劳务外包转劳务派遣都跟用人单位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四、你现在可能会面临的两种可能和处理办法
1、 派遣公司没有变
你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三方中介公司没有变化,变化的只是中介公司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协议类型变了,从劳务派遣协议变成了外包协议。
你的实际劳动合同方没有变化,所以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法律可以支持你去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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