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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全款买的房子,写的妈妈和儿子的名字,如果儿子离婚,他的配偶能分走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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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父母全款买的房子,写的妈妈和儿子的名字,如果儿子离婚,他的配偶能分走房产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从以上条款可知,如果婚后父母出资给自己子女买房,房产又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人名下),该房产应认定为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以后离婚也不应该对该房产进行分割。对于父母出全资购房的情况法律上没有争议,适用于以上条款,但是如果父母只出了首付款,婚后双方或一方还贷,虽然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如果也认定为个人财产,对于共同财产。
题中说到男方父母全款给买的房子,房产证也写的出资方儿子的名字,该房产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若是离婚,其妻子无权分割。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要看情况。可根据婚姻法第17条和第十八条不同情况来确定女方有没有房产分配权。1.男女双方婚姻存续前男方妈妈死亡了且没留下给未来儿媳的房产分配权,按婚姻法第18条第一项处理属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就无权分配按婚前个人财产处理。2.男女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妈妈死了,且男方妈妈没有留下遗嘱或赠与合同约定只归男方的财产,那么可按照婚姻法第17条第四项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只是此房产的一半产权,因为婚前房产证已经有了男方的名字,男方已取得男方妈妈一半的赠与权,此时离婚分配女方有房产权的四分之一,如果男方存在过错可根据婚姻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多分应分的财产或权益。3.男女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妈妈在死亡前留下遗嘱她的房产权只归男方或女方所有,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因继承或赠与的有关规定处分房产。4.根据婚姻法第19条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婚前财产从约定无关婚前财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婚前全款买房,打起官司到好办,儿子配偶不可能分走房产,如果婚后全款买的房,只要证明买房钱是父母出的,且不是父母赠与儿子,而是儿子当初和父母借钱买的房就行,一般现在的父母给儿女买房都留心眼了,付款都是父母通过自己的银行账号给房地产公司付房款,并书面说明买房是父母出的资,然后全家去公证处做公证,所以呀!以后给儿女买房要做好万全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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