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政策性安置人员是否有编制?
事业单位,人员,单位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政策性安置人员是否有编制?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四、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一般都是广播电视、党报、党刊等机构。这类单位因为本来就是自收自支,所以取消编制对于这类岗位影响并不是很大。而且以后这类事业编还能在政策的引导下转变为企业,工勤人员转变为国企员工,签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也能转岗。工勤类在编人员还有另外一条出路,就是可以参加转岗和竞聘,就是说在工勤岗位上的工人符合相应条件通过考试或者考核转到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位。
以后,事业单位只分为两类:政府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目前事业单位根据承担的具体职能分为公益一类、二类、三类只是改革是手段不是改革目的,是为深化改革打基础。
1、政府服务类 《决定》原文:“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同机关统筹管理”证明未来该类事业单位将会保留若干个参公管理的、非独立法人的部门或中心。也就是说改革之后,以后这类事业单位统一可以划分为“政府服务类”事业单位。与机关统筹从事专业技术岗位逐步转为行政编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岗位转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比如局二级事业单位某信息中心、监测中心等。2、社会服务类 《决定》原文:“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理顺同主管部门的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一“管”一“办”,证明了以后将重新配置“人财物”等生产要素,政府不再垂直化,以后对这类型事业单位重新规范为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如博物馆、图书馆、学校、医院,这些单位也将逐步推行法人治理模式。
3、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转行政编制或者参公。《决定》原文:“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就是说,以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会被取消,而原在职的事业单位职工可能会被重新调配到新部门,极少数员工将有机会参加考核、考试过渡之后登记公务员或参公。如今在“承担行政职能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来说是利好消息,特别是承担行政职能的执法机构。
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单位再怎么改革也不会让你下岗失业。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去或者转为国有企业职工有可能,也更不要悲观和背包袱。 最后祝愿转业到事业单位的士官兄弟们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退伍不褪色好好发展,虽然不是干部但是工人同样也有作为,向老兵敬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政策性安置人员主要有几类:一是复转军人及其随军家属;二是取得优秀成绩的运动员,比如奥运冠军、世界冠军;三是特殊岗位人员、烈士子女等。这几类人员按规定都可以获得政策性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取得编制或正式身份,享受相应的待遇。
这其中,又以复转军人人数最多。复转军人主要是指出复员士官和转业军官。军官转业地方基本上是进行政机关或党群机关,是公务员身份,不受事业单位改革影响。少部分进参公单位,单位如若改制,基本上可以得到妥善安置,保留身份和待遇不变,影响也不大。
影响最大的是士官。按照规定,士官复员后,只能选择事业单位和国企,一般只能安排到工勤岗位。如果安置到公益一类和二类事业机构,受分类改革影响,单位至多进行一些撤并整合,人员随职能划转分流安置,不会丢失身份,最多换个岗位干革命。而如果是安置到自收自支性质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统一要改企,只能随单位改制变为企业人员,工资待遇与单位效益直接挂钩,不再按照事业单位标准核发。一旦单位效益不佳,很可能出现下岗待业甚至失业的情况。在这点上,士官是比较吃亏的。
至于安置到国企的士官,除少部分通过努力走上管理岗位外,其余的基本上只能待在后勤岗位混日子,不下岗就不错了。谈前途,只能呵呵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我个人认为事业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应该有编制,凡是对党忠诚,一心为民,善始善终,不搞阳奉阴违,贪污腐败,清正廉洁,有能力,懂专业,为人民服务思想強的高素质,有真才实学的拨尖人才,带头人,解放军战土,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等,都应吸纳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崇尚英雄,让英雄流血不流泪,消除后顾之忧,养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能者上,庸者下,凭夲事,认成绩,公平公正竟岗,不搞阴谋诡计,要光明正大,为他人着想,以人民利益为重,受人民拥护的人应纳入事业编制,做到让大多数人心服口服,而不是其它!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评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机构改革,行政机关里的事业编人员将何去何从?
机构改革对于很多人来说影响还是比较大的。于公务员而言,不少人面临着单位的整合和岗位的调换。
那么,行政机关里的事业编人员将何去何从呢?
党政机构改革中,随着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到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行政机关增加了职能,同样需要增加编制和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各地采取的措施,都是允许部分参公人员,连人带编随职能调整到行政机关,继续承担原来的行政职能。
这样做的好处,一方面解决了行政机关人编不足的矛盾,另一方面也使原来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继续由业务能力和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承担,以避免工作出现断档和疏漏。
上一篇:皇马尤文比赛结束后,C罗特意去球员通道安慰布冯,你怎么看?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