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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应如何转让?
股东,股权,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应如何转让?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应如何转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转让的问题比较明确,有两种方式: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但是在内部转让中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回购,也就是公司收购股东手中持有的股份,这虽然发生在内部但也是比较特殊的一种类型。
内部转让按照目前《公司法》的规定,没有太多的限制,至于转让的份额、条件、价款只要双方自己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即可。但是特殊的情况就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符合法定特殊条件情况时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这种本质上也是一种转让,最特殊的就是《公司法解释二》当中规定的,在股东提起解散之诉时,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收购股东的股权。
外部转让的规定比较多,但是核心思想就是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简单地说就是外部转让时,其他股东不同意的应当购买转让方的股权,既不同意转让又不同意收购的,那么视为同意转让方出让自己手中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这么规定的本意在于保证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的人合性关系不被破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限公司是资合性兼人合性的的公司,其股份转让根本原则就是:同等条件下原股东优先,以保留人合性的特点。只有在内部股东不同意购买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出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与对外转让。
对外转让时,需要注意要取得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同时为了保障其他股东的有限购买权,则应该履行告知其事项。若30日内无异议则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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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转让方式主要有四种:
1、协议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但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可以转让股东的股权,但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公司回购权。对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解散事由出现而股东会会议决议存续,或者公司连续5年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但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等股东会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4、依法继承股权。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是如果股东需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则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则遵从《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方面,在发生股权转让后,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如果是内部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如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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