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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频繁发生枪击案,为什么不禁枪呢?
美国,枪支,美国政府美国频繁发生枪击案,为什么不禁枪呢?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美国毕竟还是个民主的社会,民众想要枪,政府能拦得住么?甚至有几届美国政府不仅不禁枪,还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推进武器售卖解禁,在选票、献金、民情面前,美国政府很难对枪说不。
拥枪是美国自新大陆殖民地建立伊始就形成的传统习俗,受制于早期恶劣的自然环境以及治安,枪械成为每个美洲淘金者重要的工具,而且不仅仅是防身工具,他们同时也是“生产工具”,持枪打猎补贴家用,或者逼急了拿枪出去干一票的大有人在。
本质上,所谓“牛仔文化”其实就伴随着横行的枪支文化而诞生,殖民者们一边垦荒,一边通过近代工业赋予的枪械开拓控制范围,大量的野生动物被驱赶,无数的印第安人被屠杀。美国农民、牛仔们手中的枪械最终成为美国独立的武器。
时过境迁,美国人的持枪文化仍然流传了下来,持枪被写进宪法,而这个宪法还不简单,是大名鼎鼎的《权利法案》,美国将宪法前10条修正案称为《权利法案》,而持枪权力就是第二修正案,仅次于不得限定各种自由的第一修正案。
第一修正案是:国会不得制定如下有关法律条——确立国家宗教或禁止自由信仰、剥夺言论自由及出版自由、剥夺集会权力及向政府伸冤的权利。
第二修正案是:训练有素的民兵是维护自由国家安全所必需的,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
可见美国人对拥枪的执着,自由后面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枪,枪就是拿来维护自由的。有人说这属于美国社会折射出的一种“焦虑与不安”,私有权很容易被极端的夺走,所以他们急于用更极端的手段来护卫自己的私有权。
所以尽管各地枪案不断,禁枪的呼声也此起彼伏,但国体如此,枪械文化早已成为美国最自然的生态,“用枪捍卫自由”的理念深入美国人心,除非有超过50%以上的人激烈的反对拥枪,否则美国政府是不会做这个自找麻烦的恶人的,就连现有的政府禁枪行为,都遭到了美国社会各阶层的普遍抵触,甚至引发了群体事件。
再加上美国地广人稀,确实许多乡下以及治安不那么良好的地方需要枪械护身,即便没有这种需求,“以枪安心”也是很正常的。想想即知,任谁住在一个离邻居八百米远,警察一天巡不了几道的地方都会有这方面的疑虑。
而且美国警察的执法原则相当无耻,美国高院承认了“警察没有义务根据公共责任原则为公民提供警察服务”(the police do not owe a specific duty to provide police services to citizens based on the public duty doctrine)这一解释,这等于警察可以对报警视而不见。也正是因为美国高院对几起案件中警察职责匪夷所思的解释,导致了美国各州又爆发了一轮枪权解禁潮。
没法子,警察可以明着度之,不在家备点武器防身行么?大部分美国平民一方面深受枪械所苦,但一方面又确实离不开枪,政府要剥夺枪权,那么选票不要了?
不过,尽管宪法第二修正案写入了拥枪权力,每个州对此进行的表述也大不相同,显示出了美国政府对控枪声音的一定回应。
总体来说,美国持枪分为4种区别:1.无限制的随意持枪 2.通过考试获得相关枪证持枪 3.通过执法机构申请并审核持枪 4.任何公共场合不允许任何形式持枪。实际随着控枪派的不断失利,美国几乎已经不存在第4种状态。
曾经有几个州流行过“隐匿持枪证”(concealed pistol license CPL),像特朗普就承认自己有这种枪证。政府希望公民能藏好身上的枪,至少别拿出来招摇吓人,但这种做法似乎比公开亮出枪更吓人,也更容易遭受警察的紧张,因此目前需要隐匿持枪的州不多了,大部分地区是允许公开携带的。
总而言之,在选票政治和实际的民情面前,政府机构不可能像过家家那样,对枪械这种根深蒂固的东西说取缔就取缔。而且美国政府对彻底禁枪也不存在太大的信心,彻底的禁枪只能禁掉自家的合法企业,通过走私、非法加工渠道产生的枪支很难管控。例如当年搞禁酒令,结果反倒坐大了一帮通过造假酒和走私的黑帮,搞得政府颜面扫地。
当然,庞大的商业利益也不可忽视,仅2012年枪支行业为美国产生了318.4亿美元的收入,贡献了20多亿美元,简直就是经济的强心剂。
实际上正是因为枪械背后的隐藏利益和民众反对太高,虽然美国政府在控枪上下的力气非常大,但每次几乎都以失败告终。
1927年美国就推出了《枪支邮寄法》,规定了不准用邮递方式寄送枪支,结果人们改用了快递。
1934年美国推出了《全国枪支法》,对制造、销售枪支以及锯短的霰弹枪征税,结果反被斥责给军工和猎人生产制造麻烦,草案中的登记条例没有得到通过,完全成了无法追责的大漏洞。
1938年美国推出《联邦枪支法》,法案规定由财政部对枪支制造、销售商颁发牌照,并禁止枪支销售给有犯罪记录的人以及逃犯。结果法案被全美步枪协会又通过抹除关键条文的方式废掉了。
二战打完以后,因为马丁路德金和肯尼迪被枪杀,美国这才继续面对枪械问题,但控枪的阻力相当大,全美步枪协会直接跑到国会游说议员,还动辄拉出70多万VIP上书抵制,在艰难的斗争后,国会以控枪修正案流产为代价,于1968年通过了新的《枪支管理法》,禁止卖枪给精神病、吸毒、罪犯、未成年人群,21岁才能获得拥枪权力。
但是《枪支管理法》仍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它管控不了非法交易的黑枪,美国甚至催生出一个“枪械盗窃网络”,每年超过数万把被盗窃武器沦为交易商品,其中近半成为犯罪工具。
里根上台以后,不仅没控枪,反倒搞出个《武器拥有者保护法》,直接篡改了1968年的《枪支管理法》,是美国历史上“拥枪派的巨大胜利”,为此美国大名鼎鼎的酒精、烟草与火器管理局(ATF)被限制成半残单位,连局长都选不出来。
结果里根差点因枪遇刺,他的新闻秘书詹姆斯·布雷迪被凶手的子弹射中,成为截瘫病人,布雷迪通过发起“布雷迪控枪运动”于1993年推进国会通过了“布雷迪法案”,该项法案规定公民购买拥枪需要由FBI在5天内进行背景审查,无问题才能获得许可。
但布雷迪法案的施行也是笑话,它只限制销售商,所以通过商店售卖的枪支需要审查,通过个人名义交易的枪支却不在此列,起码40%的人通过漏洞躲过了本应有的审核。
之后克林顿政府推出了《联邦攻击型武器禁令》,规定禁止制造、销售19种杀伤力较强的半自动步枪。结果枪械商们头也不抬的的继续玩,因为你只禁止“新生产的”销售,咱库存多,没毛病,而且“配件”不违法吧?拆散了分三次卖你能说啥?
这项法令在2004年失效,所以许多美国人又得以长枪短炮的背在身上招摇过市。
到奥巴马推出修正案控枪的时候他都憋哭了,尽管这位总统拼着任期满了也要控枪,但反对的声音比支持的还大,全美步枪协会直接抨击奥巴马是藐视宪法,而美国拥枪协会更是直斥奥巴马“你的权力没有关在笼子里,因为宪法哪一条都没允许总统可以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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