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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领导以检查为名非法拘禁员工50多小时,违法吗?
非法拘禁,人身自由,领导银行领导以检查为名非法拘禁员工50多小时,违法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银行领导以检查为名非法拘禁员工50多小时,违法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仅违法,还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
只是有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因为我国《刑法》对非法拘禁罪的规定较为模糊,对国家工作人员和索要债务人员涉嫌非法拘禁则相对明确。
所以需要多方面综合考虑非法拘禁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考虑非法拘禁的次数、人数、手段、后果等。如果你们银行领导无充分正当理由,限制你们的人身自由,时间较长,人数较多的话是很有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的。
不管怎么说,你们银行的领导至少是违反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作为一名基层干警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不当之处请斧正。
其实,我感觉你可能心里比较气愤吧,然后用了非法拘禁这个词,我感觉是不是领导以检查为名强制你们加班了,但是既然你提出了非法拘禁,出于慎重原则,还是先按非法拘禁来讲吧。
首先,这位同志,根据情节,可以分为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处罚和非法拘禁罪的刑事处罚。
一般来说,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实践中判定是否严重的标准有:
1、限制人身自由的是持续连贯状态且超过24小时的;
2.同一人非法拘禁3次以上,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因为非法拘禁致被拘禁人使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你可以对比一下你们银行领导是否具有上诉情况之一哪?如果有就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不过公允的说,估计没有哪个事业单位的领导会傻到砸自己的饭碗去碰非法拘禁罪这个红线。
当然如果情节达不到上述情况,但是采用了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就涉嫌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处拘留并处罚款。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银行领导只是以检查工作为名而要求加班,但是没有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就不成犯罪,如果加班超过3小时,只是构成违法《劳动法》规定,你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支付加班费。
当然了,说句你不太爱听的话,有个饭碗不易,且行且珍惜吧,有什么事情及时和领导、同事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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