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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被顶格宣判20年,陈世峰上诉并提交控诉状,他有减刑可能么?
日本,并不,杀人罪一审被顶格宣判20年,陈世峰上诉并提交控诉状,他有减刑可能么?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据悉,江歌案被告陈世峰已经上诉,并提交控诉状。2017年12月20日下午,北京时间14:00,江歌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做出判决,陈世锋被判20年。12月11日开始,“江歌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开始庭审,到12月18日,共进行了6天的庭审。在12月18日的庭审中,检察官建议法庭判处被告陈世峰20年有期徒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作为刑辩律师,胡美美想说:有!而且有一定的概率。虽然我们极度渴望该结果不会发生。但法律就是法律,它仅考虑事实、证据和法律,并不考虑其它,更不以家属和我们普通民众的意志为转移。
客观而言,就算维持20年原判,亦不足以惩处陈世峰所犯下的滔天罪行;不足以抚慰家属受伤的心灵;无法实现犯罪严重程度和惩罚力度的相一致;无法满足广大民众等值复仇的强烈意愿;无法实现犯罪与惩处绝对意义上的公平;甚至无法威慑犯罪,无法令犯罪分子发自内心的的恐惧,无法让他们痛彻心扉的悔恨。但以上均不是当前法律主要要考虑的。轻刑主义是我们无法逆转的刑法趋势。
依据日本刑法,杀人罪量刑需要从决定犯罪本质、犯罪动机、犯罪样态(杀人手段、杀人计划的执拗性、残虐性)、犯罪结果的重大性(被杀害者数量、遗属的被害感情、社会的影响、犯人的年龄、前科、犯行后的情节)等各种情节综合考察。但若从这这方面考量,杀人罪在所有犯罪中是非常严重的,但陈世峰杀人行为在所有杀人犯罪中并不十分严重。从犯罪本质上讲,陈世峰虽然构成杀人罪,但比起那些动机强烈、筹划周密、杀人意志坚决的杀人案件来说其性质并不是十分明晰,依然存在向过失杀人方向辩护的空间。从犯罪动机上说,陈世峰杀死刘星的犯罪动机都不是十分强烈,更何况是江歌了?从杀人手段上说,持刀杀人并不是最残暴的杀人方式。从杀人的执拗性上来说,陈世峰杀死江歌的意愿并非十分强烈,不可逆转。从杀人的残虐性上来说,杀人过程中并不存在侮辱、虐杀、毁尸等情节。从杀人数量上来说,其仅为一人。虽然在家属的被害感情和社会影响上对陈世峰颇为不利,但在犯罪年龄、前科方面其又扳回一城。所以说陈世峰的辩护点还是很多的,其并不属于杀人罪意义上情节非常严重的一种。
而要得出陈世峰上诉是否可能被减刑最科学的方式是对过往死刑案件进行大数据分析,尽可能的找寻最相似的案例,根据综合统计结果进行判断。但遗憾的是,胡美美律师不具备这个条件。
在通篇阅读过一审判决的基础上,通过查阅大量日本方面专家的意见,胡美美律师能够得出的判断是:依据日本现行刑法,结合以往判例,陈世锋一审判罚可能略重。其顶格适用20年判罚的依据并不十分充足。所,陈世峰二审存在减刑的可能。
准确判断减刑的第二种方法,就是统计日本刑事案件二审改判率,但遗憾的是胡美美也没有找到该方面的数据。
但原则上讲,日本是一个将裁判官求刑当作量刑最重要依据的国家,同时又是一个相对保守的国家,基于此胡美美断定其二审改判率并不会太高,所以请大家以后也不要过于揪心。
最后胡美美想说:无论二法院怎么判罚,在我内心我坚信陈世峰该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围观多日,悲哀无比。
听说按照日本法律,一般刑事案件杀人未超过一人者,最高量刑是20年而不是死刑。
如此说来,他应该当时再冲动一点——凑够了两人,那这个祸害就能直接吃枪子了。
这是比较告慰的结局。
可惜了江歌这个好姑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会减刑。因为这个人在庭审中对自己犯下的罪一点悔过的痕迹都没有,而且判他二十年,他还那么不知足,他认为是在日本,是日本的法律一审给他开了恩,他认为二审就会给他开更大的恩。
如果,我说如果,日本二审给他减刑,那么只能说日本二审的法官是在和我们的法律唱对台戏,用这个在我们国内掀起这么大这么大波浪的情况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之下,还要无底线减刑,就是想给我们正常的思维喷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理论上来讲,任何刑事案件,如果被告人上诉的话,是有可能被减刑的。无论我日本国刑法,还是日本刑法,对具体罪名刑期的规定,都是区间式的。二审法院在审查时,很可能会以一审法院未能对案件某一微小细节进行查实,从而影响量刑为由,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对被告人的处罚。
但纵观江歌案,一审对于案件事实的审查,确实秉承了日本刑事审判一贯的传统,即审查的细之又细。当然,在未能全程参与庭审,也未能参与整个案卷查阅的情况下,不能断言一审完全考虑到了方方面面影响量刑的细节、情况,仅只能从媒体的报导以及日本对于刑案审查的专业性来进行一定认定,可能不甚客观,但就个案的影响性而言,本案应该至少在程序上无可指摘,对于事实认定也基本上予以查清。而对于不能查清的部分,则就由裁判官们综合全案、运用心证来具体认定了。
那么从一审的情况来看,判决陈世峰二十年有期徒刑,也基本上是对于检方提出的从七个角度来量刑的综合回应和采纳,当然就刑期而言,应属日本刑事案件中相对较重的判刑了。通过一审法院对于本案事实的认定可知,陈世峰之所以获此刑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1、从江歌身上伤口可知,陈带有及其强烈杀意;2、通过陈世峰杀人前的诸多准备工作及杀人后不合常理的规避动作,可知其具有杀人前预备及杀人后逃避的行为,动机明显;3、江歌倒地后,陈并没有救助的行为;4、陈在庭上并无悔罪意思,而是试图将矛盾转移至刘鑫身上。在全案审理过程中,相信法官正是综合这几点判断来不断步步紧逼真像,从而按照法律规定,得出最终的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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