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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给股民挖的坑——“股权质押”,散户如何才能规避?
股权,上市公司,股东上市公司给股民挖的坑——“股权质押”,散户如何才能规避?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上市公司给股民挖的坑——“股权质押”,散户如何才能规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上市公司采用股权质押方式筹资,说明上市公司的现金流已十分短缺,已无法在证券市场上融到资了。公司难以维持正常生产、经营销售,造成的原因很多。
1,产品大量滞销,堆集在仓库。
2,产品销出去了,款未到帐。欠款太多。
3,经营和人工成本提高。
4,上市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造成亏损严重,
5,为某些企业担保,受牵连赔偿
6,大股东占用资金太多,掏空了上市公司资金。
7,大量限售股变相地利用股权质押方式套现。以获取私利。
8,主营不突出,概念多如牛毛。无节制的扩张。
9,上市就是为了套现。
10,企业管理混乱,浪费巨大。股东频繁更换。
11,净资产太低,股价太高,造成质押时的股价虚高,容易跌穿平仓线。
……等等。
这些都可以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发现和发布的公告中可知。所以在买入股票前一定要仔细研读。
完答完毕。阅后,请点评、点赞、转发。在此感谢关注和支持。
以上图片摘自某媒体平台,在此感谢原创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股权质押,详细解说,其他我就不多说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们要明白一点,股权质押只要是上市公司都会做的,这是避免不了的。股权质押其实可以增加公司资金的流动性,而且对股价来说,可能还是利好。一方面,保证了股东资金的流动性,让股东有足够的资金实现自己的意图。另一方面,由于股票市场波动比较大,若股票价格上涨,那么对企业对银行都是有利的,假如股票价格下跌,企业就平仓的风险。毕竟企业也不会希望自己的股票暴跌,这样就会面临平仓,(银行会为个股质押设置预警线,平仓线,已保证自己的利益不会损失。)假设跌破平仓价对股东非常不利,这样会带来自己流动性减弱。
股票质押对企业是有一定限制性的作用。这样股票出现暴跌的,股东会想办法增持,让股价上涨上去。而且质押之后股价上涨概率大。毕竟平仓线就像一根红线,不让股东去踩。这样对自己太不利
最怕的是什么呢?最怕的是股东提前终止股权质押。
为什么怕股东提前质押呢?这说明股价已经上涨到股东预想的价位,他准备减仓了。或者股东手里资金太多,不知道干嘛。只能提前终止。
所以不要怕股东的股权质押,而应该怕股东提前终止质押。
今天就暂时讲到这里,股市有太多的陷阱,希望大家可以关注我或者私聊我。一起向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风险提示:散户应关注“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相关信息披露”,规避风险。
感谢邀请。首先,我们需要先鉴定一下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真是给股民“挖坑”么?“散户”不易做,如履薄冰! 要知道如何规避风险,首先应该了解一下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实质,才能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以下重点分析一下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本质,以及散户如何规避风险等问题。
一、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的本质
股权质押融资本质上是股东自主的民事行为,对于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来讲,股权质押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其自身或相关方获得信贷资金。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指股权持有人——股东(即出质人)将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担保,从债权人(即质押权人)处借入资金的行为。在实际操作中,股权质押的主要形式包括股票质押贷款、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融券等;质押权人既包括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包括少量的非金融企业。
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潜在风险分析
近年来股权质押交易逐年上升,其中民营上市公司占绝对比重,甚至存在多次反复质押。据《清华金融评论》相关资料显示,上市公司大股权质押存在如下风险:加剧市场波动的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风险、上市公司违法违规风险等。
上市公司股权是上市公司股东的一种财产权利,上市公司股东用股权作为质押无可厚非,但股权质押合同中一般设有预警线和强制平仓线两条警戒线,当二级市场质押公司的股价下行,触及预警线时,质押对象需要借款人追加质押物,如没有新的质押物追加,股价又继续下行触及强制平仓线或借款人到期无法还款,质押对象则有权抛售股票套现。
三、风险规避:散户应关注“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信息”
目前股权质押信息披露规定分散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年报准则、上市规则等各条文中,不利于大股东股权质押信息披露统筹监管。股权质押融资的用途少有披露或披露模糊。
证监会、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已建立了一套涉及上市公司股东股权质押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制度,具体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两个层面。散户应特别关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相关政策,以规避风险: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应当作为重大事项在临时报告披露。证监会发布的年报准则和半年报准则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其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的质押情况。沪、深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应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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