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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业主委员会还有谁来监管物业?
物业,业主,业委会除了业主委员会还有谁来监管物业?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如果物业公司不予重视的话,业主委员会再投诉至当地的街道物管科,乃至房地产管理局,请求这些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协调裁判。有很多地方房管局开展的对物业公司诚信经营评分制度,这是对物业公司较有杀伤力的工具,失信物业企业会被其列入黑名单。物业公司如果要拓展经营,诚信证明的评价分还不能低。
如果物业公司确实存在违规现象,再由房地产管理局出面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约谈、警告甚至处罚。这才是个良性的物业服务架构管理模式。
业委会成员也就寥寥数人,人员有限,个人精力也有限。小区是大家的小区,小区的物业管理需要业主共同参与。
对于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如仅仅依靠业委会几位成员跑前跑后,其他业主不闻不问的话,业委会成员多半心伤,如果再遇到一些业主说风凉话,半路撂挑子的居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每个衙门都支持物业公司欺负小区业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本来是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但是,实际情况是街道办事处根本不作为,穿穿一条裤子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百平米的房子公摊面积26平米,高层。物业费是100平米的价格收取。我就奇怪了。物业给我屋里扫地了还是浇花了。还是给我干啥了。他们不就是干了26平米公摊面积活了吗。为啥要收100平米的钱。买个车位还要在收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理论上来说,监督物业公司的还有房管部门、工商部门(市场监管、质监)、消防部门、公安部门,以及街道乡镇办、社区等等,但是,这些部门的监督监管(包括监督的项目、类别、方式、频率等)跟小区居民所希望的监督完全是两码事。
因此,对物业公司最直接的监督还是小区的业主委员会。
但是,如果天真地以为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后,对物业的监督就能一劳永逸,而且能让所有业主都满意,那是不现实,也是永远不可能的。
实践证明,绝大部分的业委会和绝大部分的业主,都根本没有弄清楚业主“委员会”的真正含义,也就导致了众多小区好不容易成立起来的业委会,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变成如同虚设,甚至有很多业委会是集体辞职。
在小区里监督物业公司的主体永远都是业主,但是,没有规矩和规范的业主监督,反而会让物管人员无所适从,甚至引发混乱。原因就是,个体业主的监督,往往是从自己所需要的方面对物业公司提出诉求的,而很多个体业主的监督诉求,往往又是互相矛盾的。比如:没有车的业主向物管提出,要求增加绿化面积,增加绿化率。而有车的业主又提出诉求,对绿地进行改造,增加停车位,解决业主停车难的问题。
此类的矛盾问题并不少见。本人所在城市的一小区,业主提出,物管门卫如同虚设,什么人都可以随意出入小区,对小区的安全不利,要求加强管理。后来,物管增设了门杆,门禁,对出入人员加强了检查,结果又有人强烈抗议了:我回我自已的家,凭什么要有人来拦着我检查。甚至还有人因为门杆开的慢而将车停堵在小区门口,并提出要求,物业不应该这样做。
还有的人提出要打通小区围墙,方便业主出入。而又有人提出,为了小区安全,围墙应该完善。
上面的例子,我相信很多小区都发生过。
因此,业主“委员会”的真正含义是:组织小区内的业主,为业主参与小区事务提供一个规范的平台。
业主委员会那么几个人,而且很多小区的业委会都是无偿义务的,怎么可能做得了那么多的事。
我们国家,以“委员会”的命义运行,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机构很多很多,难道都是靠委员会员里的那几个委员吗?怎么可能!纪律检查委员会这些年要办那么多的案子,是告纪检委那几个委员办的吗?那不累死他们了,纪委下面还有很多很多工作人员呢。
这就需要动员广大的来主,按照规范来参与监督。而业主也要认识到,成立了业委会,所有业主,其实是所有小区居住者都成为了业主委员会中的一员,要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们的组织规范下,对物管包括小区内的所有事务,进行有序的参与。
如果广大业主不参与,冷漠、讥讽甚至对抗,谁能说出来,业委会那几个人,能坚持多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业主对物业的监督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作为合同一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物业全面履行合同,业主的监督权源自于合同,是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因此,每个业主有对物业的监督权,体现的是契约精神。业委会的监督权源自于业主的授予,也是法律(物业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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