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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派遣工,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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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国企派遣工,工资低,被派到一个地方工作,干了三年,遇到一个专门爱骂人和爱打小报告的领导,一个办公室三个正式工,就我一个派遣工,每天干的累死,有一个正式工天天酱油,但是工资都比我高,而且我们干的通信行业,一出事情就狼我们背锅,而且领导一直逼着我做吃力不讨好的活,我该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2017年以前,劳务派遣制度被一些国企用的比较乱,比如,把劳务派遣工用在核心岗位上,有的劳务工都当了领导干部,所谓的同工不同酬的矛盾非常突出。2017年国家开始规范劳务派遣制度,要求劳务工占比不能超过10%,且只能安排在辅助性、替代性和临时性的岗位上,不能安排在核心主体岗位上。
以前国企大量使用劳务工,有的企业劳务工比例超过50%以上,正式工都不干杂活累活了,只是指挥劳务工干活。2017年国家为保护劳务工利益,强制要求企业减少劳务工比例到10%,其实是鼓励企业将劳务工转为合同工。
于是这些企业就动了歪脑筋。如果转为合同工,那么工资福利就和原来的合同工一样了,大大增加了人工成本,企业是不愿意的。许多企业充分利用了业务外包制度。比如,单位食堂,原来用的都是劳务工,现在要求劳务工不能占比超过10%。那么,企业也不愿意把食堂劳务工都转成合同工,怎么办呢?
以前劳务工是劳务公司派到用人企业工作的,至少还是输入劳务劳力吧。有的企业居然把劳务工转为业务外包工。就是把食堂连建筑到人员(原劳务工),统统打包作为一项业务,整体外包给外包公司。比如,食堂有100人,有买菜做饭卖菜的劳务。企业把这一揽子的事情打包成一项业务,每年1000万元,包给外包公司。劳务工解除与劳务公司的合同,与外包公司签合同了。这个时候,你还在食堂里揉面,但原来是劳务工还是一个人,现在你成为一个外包业务中的一项“业务”了。
你看看,你还是你,你还在企业干着以前同样的活。有的人是正式工(合同制),有的人是劳务派遣制,而你成为一项业务,一项服务项目,被整体卖给了业务外包公司,你连个人,连个劳务都不是了。不知道你看明白了没有?希望是很渺茫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国家在出台劳务派遣工这个用工形式时,出发点和目的都是良好的,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而国家在这方面的监管力度又不到位,导致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一直被劳务者诟病。
很多单位的劳务派遣工,并不是象国家要求的那样是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工作,更不是国家明确要求的同工同酬,很多劳务派遣工不但不是同工同酬,而是干的多,拿的少,还被编制内的员工看不起,出了事,他们还是背锅侠。
国企的劳务派遣工,该何去何从呢?
一、如果有能力,还是不要做劳务派遣。
我们都知道劳务派遣和用工单位是没有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你根本不算他们的员工,什么时候不想用你了,一句话,你就不用来了,主动权永远都在用工方手中。如果自己有能力,还是尽量找一个能签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这样更能保护自己的权益,也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二、国家对劳务派遣的监管正在逐步加强。
以前很多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大肆使用劳务派遣,这是国家不允许的,如果超过员工总人数的10%,国家是要处罚的,特别对于国企来说,用工会越来越规范。我们单位也有劳务派遣工,在今年的用人制度上,集团很明确的规定,如果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以转为正式编制,有两名劳务派遣工,今年底就能转正了。
三、如果没有能力离开,还是少发牢骚少报怨。
如果这样说,可能很多键盘侠该骂人了。很多人都在说劳务派遣公司是吸血鬼,但是自己又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总是这样怨天尤人,有什么用呢?还不如把这些精力,放在自身能力的提高上,当你成为一个行业的行家里手时,不是单位在挑你,而是你挑单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干活挣钱!
到那都是一样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告诉你该怎么办,两个字告他,我就是一个派签到国企的劳务派遣人员,从2000年至今已经十九年了,我是2000年经过这家国企在电视台公开招聘,要求是警校或者公安院校毕业生,经过市局统一的笔试,面试,然后到县局工作,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内容从事烟草专卖的专卖执法检查工作,期间通过了国家烟草专卖局执法资格考核,取得了国家烟草专卖执法资格证,并且办理了行政执法证,检查证,多次获得烟草局文明个人,办案能手等荣誉证书,在2005年的时候烟草局为了规避劳动法,由烟草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拿着一份劳动合同要求我们签订合同,合同是空白的,签字之后合同收回,没有给我们留一份,谁知道过了一段时间却变成了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的公章,从此后噩梦开始了,工资差距和在编人员大幅拉开距离,仅仅是他们的五分之一,但是一个弱势群体只能选择沉默,在2007年年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即将实施时候,烟草局又找到我们要求我们签订一份协议,内容是自愿和烟草局解除在烟草局2000年至2005年的劳动关系,遭到我们的当场拒绝,于是局长找到我们说如果签了协议还照样在烟草公司工作,如果不签马上开除,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为了能上班能领到一份工资无奈之下同意了签订协议,之后每次都由烟草局办公室来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章都变成了某某劳务派遣公司,2018年六月我们实在受不了每月两千元的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工资,再次续签合同的时候我们提出要求涨工资,要求县局和市局反应下长点工资,另外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给我们补缴,(之前从来没有住房公积金)但是上午反应之后,下午烟草公司党组成员便通知我们去签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我们拒绝了,第二天在次去办公室协商解决的时候,党组成员便明确告诉我们,以后不必到烟草局来了,有什么事情找派遣公司,因为我们不是烟草局的人,是派遣公司的人,现在我们四个人一纸诉状把烟草局和劳务派遣公司告上了法庭,昨天刚审理完毕,结果还没出来。结果出来没有说法就继续上诉,没有说法就去上访,这也是我们这里破天荒第一次有人敢和公家因为劳动纠纷打官司,我们走了先例,从2000年到2018年整整十八年的青春奉献在了烟草公司,却因为要求长点工资的一句话就失去工作,我们这次不会再选择沉默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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