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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司离职,所在的分公司领导不给我签字发剩余工资,该怎么办?
领导,辞职信,证据从公司离职,所在的分公司领导不给我签字发剩余工资,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我和同事们从3月17号一直没有休息工作到4月18号,包括清明节,核算有11天的加班时间。5月份发工资的时候少了12天的工资。
而且当天晚上跟领导提出离职,领导同意后。第二天4月19日过来填写加班单和调休单。领导当场不签字,说是拿给行政。行政会代签。我们就拿给行政了。但是到现在5月20了。领导一直不签字。理由是离职员工没有调休和加班。我们是在离职以后才填写的这些单据,说是没有法律效应。
这让我很纳闷。我想请问这样合法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辞职信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1.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写什么都行,即便写不同意辞职也可以。签字后自己保留一份。2.提交书面辞职信时做好现场对话录音,尽量诱导老板说出如辞职一律不批等可以作为证据的话。3.不签就通过邮局特快专递发送辞职信,单件上注明是XXX辞职申请书,并注明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公司全称和详细地址。快递回执即可作为辞职信送达证据,此为法律认可。有了以上证据,在30天(试用期3天)后公司要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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