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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放到现在,法律如何判断?
鲁智深,杀人罪,肉馅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放到现在,法律如何判断?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鲁智深明显是找茬不讲理,郑屠被辱而起,拿刀奔鲁,却被鲁踢翻,然后被三拳打死。郑屠拿刀,鲁反击,并打死郑,鲁算正当防卫吗?还是算互殴!假如有人不讲理并打别人,比如混混找茬,别人能反击吗?反击时失手打伤打死混混是防卫过当吗?如果挨打反击是互殴吗?请解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古代的法律,确实不好说。
但是,如果用现代的法律来考量,事情就很清楚了。
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明显属于过失杀人。
这里,要根据情节的不同,来做具体分析
首先,鲁智深是挑衅在先。
到了郑屠的肉铺,鲁智深先要十斤精肉馅,不能有一点肥肉,而且必须由郑屠亲手操作。
然后又要十斤肥肉馅,不能有一点瘦肉,还是要郑屠亲手来做。
两种肉馅剁完后,又要不肥不瘦的十斤肉馅。郑屠终于忍无可忍,操起剁肉刀扑向鲁智深。被鲁智深三拳打死。
很显然,鲁智深就是要利用这种方式,激起郑屠的怒火挑起争斗。属于是挑衅在先。
其次,郑屠犯的不是死罪。
郑屠采用虚钱实契的欺骗手段,把金翠莲骗到家中做妾。实际并没有按照契约要求向金翠莲付款。三个月后将金翠莲赶出家门,却反过来朝她要那根本不存在的三千贯钱。逼得金氏父女流落街头以卖唱还债。
可见,郑屠毁约在先,犯的是敲诈罪。按照今天的法律 ,可以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向金翠莲支付契约里写明的三千贯钱。除此之外,并没有死罪。
再有,鲁智深是过失杀人,不是故意杀人。
郑屠有罪在先,鲁智深只是想教训他一下,从而解救金翠莲父女,并没想杀他。只是下手太重,导致郑屠死亡。因此,鲁智深是为了伸张正义,是惩恶扬善的正义之举。不足的是方式欠妥。
正确的作法是,应该把郑屠举报到执法机关,由执法机关来处理。鲁智深作为一个局外人,是没有权力殴打郑屠。更没有权力致人死地。
总结:
综上所述,按照今天的法律,鲁智深犯过失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放在哪个国家都是故意杀人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某夜店陪酒女因拖欠当地屠夫债务无力偿还,色诱本地官员当街杀人。被告陪酒女雇凶杀人,犯故意杀人罪,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被告官员犯滥用职权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注意,屠夫杀了官员可以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官员作为主动施暴者无正当防卫一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逃走不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放到现在鲁提辖就是寻衅滋事,然后二者互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怎么,你还以为当时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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