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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员工离职后可以找有关部门投诉不?
工资,劳动者,公司用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员工离职后可以找有关部门投诉不?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3.恶意克扣劳动者工资,已违反劳动法
劳动者通过正常手续办理离职的,用人单位不得恶意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该用人单位在离职之后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并克扣了500元工资,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鉴于上诉情况,建议题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月数,并退还扣掉的500元。虽说申请劳动仲裁是目前最好的办法,但是时间长,需要做好心理准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投诉,但是要保留好证据,如工资条,以及证明你在这个公司工作的证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其实这年头,劳动法保护劳动人群是好事,但有好多以法律漏洞来搞事的很多,许多实业小企业都被弄到鸡飞狗跳比比皆是,来一群劳务工人干几天就不干了,补车费,双倍工资,没劳动合同告小企业等等,[流泪][流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的遭遇是用工单位惯用的伎俩,用工单位之所以这么猖狂,主要原因还是在你,因为你的主动离职给了他猖狂的机会。为什么呢?听我娓娓道来。
一、针对你的情况,先看看法律如何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而第四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根据第三十八条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用工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上班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你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结合你的情况,公司拖欠工资和不买社保都是法定的你可以主动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能否获得经济补偿就看你提出离职时是什么原因!如果你提出离职的原因是公司拖欠工资或不买社保之外的其他原因,那你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这是很多职场小白经常犯的错误,想着只要能快速离开公司,随便公司写什么离职原因都可以。万一真是这种情况,有没有补救的办法呢?有!补救的办法主要看你提出离职时有没有写书面离职申请,或者公司有没有出具书面的离职证明。如果都没有,大家都只是口头交流,那你就可以耍赖,一口咬定离职是因为公司不买社保而且长期不按时发工资,而且还有500的工资至今未发。这样就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三、你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请的请求
上面说了争议较大的经济补偿,现在就说说公司克扣工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必须按时足额发放。所以公司克扣你500的工资是完全可以要回的。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你8月份入职,12月份离职,公司应当从你入职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你二倍的工资,直到离职。就是说你还可以额外领取三四个月的工资。
写在最后,如果你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想找公司麻烦,就写好仲裁申请书并搜集好相关证据到劳动仲裁起诉。如果觉得打官司费时费力不想与公司纠缠,那就果断转身,重新找一份工作。相信有过这次经历,工作中再遇到类似情况,你处理起来就能得心应手,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你拨打12333劳动监察。
二、提起劳动仲裁,简单的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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