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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二楼带露台的房子,签合同时默认买方有露台使用权,交房后物业却说该露台为公共区域,不让使用怎么办?
露台,合同,物业买了二楼带露台的房子,签合同时默认买方有露台使用权,交房后物业却说该露台为公共区域,不让使用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买了二楼带露台的房子,签合同时默认买方有露台使用权,交房后物业却说该露台为公共区域,不让使用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傻,必然公共区域,否则缴税,没有什么默认这一说的。就算物业不管,哪天遇到哪个蛋疼的去告你一个违建,照样得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所谓默认的说法,要真实写在合同里面,然后纳税,办证的时候,房产证有标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露台是否属于公共区域,应该是可以根据现场环境、开发商的规划图纸、购房合同、房屋不动产权证等资料进行查实的。
如果现场环境属于开放式、任何人都可以出入的地方或开发商规划图纸划定为公共区域,且购房合同、房屋不动产权证等都没有将露台划定为您所购房屋的面积范围内,那么,该露台即为公共区域。
反之,如果您已经为该露台支付了对价,且通过购房合同、房屋不动产权证等都可以明确证实该露台为您所购房屋的面积范围内,那么,该露台即为您的私人区域,您可以任意使用。在物业强行干扰的情况下,您可以出示购房合同或房屋不动产权进行对比声明。
然而,在该露台如果确实属于公共区域的情况下,您作为紧邻该露台的二楼住户,也只能说您可以比其他住户更便利地使用该露台,但不能在该露台上设置障碍物妨害他人的通行或其他正常的使用。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露台为消防通道,则更不能在该露台上设置或堆放任何杂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家就是买的这种房子,然而购房合同上有明确表示“这部分既不是专属也不是共用”,在我家门前门后且别人无法进入的,归我家合理使用,物业和其他业主也是干涉我们种菜,后来给物业看了合同,我家的房价比楼上几户都贵,物业就不再干预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第一,需要看你合同具体约定的内容,到底买的是单独的露台还是公共区域的露台。看合同约定判断露台是个人所有还是共同共有。
第二,默认你有露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谁默认的?通过什么方式?是开发商还是销售人员?
第三,合同交房后发现与合同原来约定的不同,你要看看卖方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果违约可以让他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现在物业说露台为公共区域,哪你也是有一定使用权的,但你使用过程中不能妨碍其他业主使用。
第五,建议你先仔细研究一下自己的合同,然后根据合同主张权利,否则,仅凭嘴说没啥法律效力,也解决不了你的问题。
你这问题其实很复杂,建议你下次提问把事情讲详细,这样给你的解答更准确。
我是樊律师,关注我,给你更多有效信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以合同为准,吃哑巴亏!这种不良销售很多,为了卖房胡编乱造,欺骗业主,但是业主维权却无处说理。所以,但凡销售承诺的东西,就一定要让写在合同里,凡是合同里没有的就不要当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同里写了露台,但实际又无法实现占有使用,这是违约,而且是合同欺诈,去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或者要求合同无效退换房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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