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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委会是否有权否决物业向宽带运营商收取进场费和改造费?
业主,物业,小区小区业委会是否有权否决物业向宽带运营商收取进场费和改造费?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网线光纤的性质,小区业委会当然有权否决,具体分析如下,供参考:
网线光纤属于管线工程,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权权利人铺设电线等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有人可能提出疑问,运营商与小区相距很远,不是相邻关系,事实上,相邻关系并不是紧密相邻,如,河流若干村庄,即使相距很远,也能够被评价为相邻关系;同样,运营商因该管线的铺设,与相关的小区形成了相邻关系。
网线光纤属于公用设施,营运商享有管线设施的所有权,并不与业主共享物权,不属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有人可能又有疑问,营运商利用了业主的地下地下空间,事实上,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地表、地上、地下空间使用权分别设立,一般而言,地上、地下空间的使用权并不是业主专属享有,否则经批准的管线工程无法实施。
物业服务企业为是通过合同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工作,其与营运商并不是相邻人,全体业主与营运商是真正的相邻人;营运商施工管线工程时,需要承担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的义务,并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可能需要补偿。业主尚不能收取入场费,物业服务企业收取入场费根本尚有法律根据,从某种意义上看,收取12万的入场费是物业服务企业对营运商的“敲诈”。
业主有权取得公用企业为其提供的优质服务,营运商对小区宽带进行光纤改造,有利于业主接受快捷、优质的网络服务,物业要收取12万元的费用,营运商不能承担,影响了服务的提供,该事项又不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业主委员会有权否决收取12万元的入场费用,作出物业配合营运商对宽带改造进行的决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看小区内管线的产权归属,如果是小区开发修建,并转交物业代管,业主可以找物业协商接入的运营商,如果小区内管线是某个单一运营商修建的,通常在小区建设阶段就已经签订独享协议,这种情况除非协议到期。否则物业也无权同意其他运营商进场。对于楼主提的问题进行分析,应该属于前者,也是目前大多数物业公司的做法,由小区业主代表跟物业协商即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前面有些朋友说的不对。
一是,运营商进场与改造是占用小区公用部位和公用设施,是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决定事情,可比较于利用公共区域产生的公共收益
二是,是业主大会决定还是业委会决定,看小区议事规则有无授权?
三是,物业只是小区物业服务的执行者(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他有没有权利要看物业服务合同,如何约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公告后实施。
这种物业大多数是开发商引入的前期物业,是同开发商穿一条裤子的,专门欺负业主的群体。
而且经不住审查,而且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还是前期物业合同,还是同开发商签定的,未经合法程序招投标聘用的,延续了开发商签定的前期服务合同。
物业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去看,物业根本无权决定业主小区的宽带引入机制,宽带营运商在小区公约章程要求安装到户既可。
它们这种剥夺业主权利入户宽带收取费用做法!找找原因谁支持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光纤改造并不符合广大业主的利益。这是运营商强制逼迫业主,具有强制消费性。我们小区运营商就是这样。国家明确规定不交电视费可以免费收看6个台。可是运营商掐断有线换成光纤,一个免费台都收不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有,因为物业才是真正的房主,业主都是租客,和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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