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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有绩效不达标辞退员工,那么员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员工,劳动者,用人单位公司规章制度有绩效不达标辞退员工,那么员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的。
首先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关于绩效不达标的规定,是基于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企业无过失性辞退员工的相关规定 也就是员工不能胜任岗位的,经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能符合岗位条件的,企业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你到底要的是经济补偿金还是二倍的经济赔偿金,则主要看你所在的企业 在你的绩效不达标时 是否对你进行调岗或在职培训后 再次进行绩效考核。如果有这个步骤,那么就属于合法辞退,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这一步,由绩效不合格的情况立刻辞退的,那么就属于违法辞退,你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关于规章制度中规定的问题,因为该规定与法律明确规定的内容有抵触,公家的法必然大于企业的规定,所以该规章制度规定与法律抵触的部分是无效的,不能作为处罚员工的依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我是喵姐,在职场打拼20年的资深HR,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公司规章制度有绩效不达标辞退员工,那么员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对于这个问题,喵姐这么看:
首先,要看公司制度是否合法。
1、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违法,如果规定内容和中国的法律、法规相违背,那么肯定是不合法的。
2、制度制定流程是否合法,也就是说制度是不是民主制定的,有没有具体的制度流程文件,例如职工全体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关于这个制度的决议书,或是工会的对制度制定认可文件。
3、员工是否知晓,也就是这个制度是否告知过员工,需要有相应证据:例如员工签字认可,或者是这个制度的培训记录员工签字。
像是题主说的:公司有制度绩效不达标辞退,这种说法本身就和《劳动合同法》就是相违背的,制度本身合法性存疑。另外,制定流程也不清楚是不是严谨,员工是不是签字认可这个绩效制度都是存疑的。
其次,是不是绩效不达标就一定可以辞退?公司要赔偿吗?
相信很多企业也有这种想法, 这个员工他绩效完不成,末尾淘汰掉就可以,理所应当。但是实际上,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岗位,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不胜任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意思?喵姐给大家详细分析一下:
也就是说,公司首先要证明劳动者不胜任,这个当然可以参考绩效制度评分连续几个月不达标认定不胜任(前提是制度合理合法员工有签字认可),其次要对员工进行培训(这里注意要有培训记录和签字),然后再工作几个月还是不胜任(还是要有合理合法制度以及考核员工签字),这一系列操作结束后,才可以按照N+1来解聘员工。
那么如果公司没有经过以上操作直接绩效不合格就把员工辞退了,很可能面临的是非法解聘2N的赔偿金的处罚,而且员工还可以不要赔偿金而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因为企业是非法解聘,员工可以选择要赔偿金或是要求恢复原岗位。这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员工的权利。
以上所说的N,是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税前的应发工资。不满半年的按照0.5个月计算,半年以上的按照1个月计算。例如工作了3年1个月,则N就是3.5个月工资,工作了3年7个月,N就是4个月工资。
所以,并不是说公司有制度,就一定可以按照这个制度去解聘员工的,因为公司的制度不能大于国家的法,有相违背的地方,还是要按照国家法律为准!
而且,请注意!以业绩不达标为理由的辞退,一定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以上回答均为原创,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也欢迎关注头条号:喵姐聊职场,和喵姐一起畅聊职场的酸甜苦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是否可以因为员工绩效不达标辞退员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是否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所以,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是法定要求,由以下几种方式组成:
一、会议。公司在制定规章制度的的时候,需要组织员工大会或员工代表大会开会讨论,经过员工大会或员工代表大会、工会协商后确定最后内容,需要保持会议记录。
二、培训或公示,组织规章制度知识培训或公示,如培训,需要保存培训的记录或公示证据;
二、员工签收。培训或公示后,需要员工签字认可规章制度,知悉内容,同意遵守相关条款;
已通过的规章制度如果要修改,程序与规章制度的制订是一样的,也要经过民主协商和公示告知程序
2、辞退流程是否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i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绩效不达标辞退员工,需要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提前30天告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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