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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投资民企应该持一票否决权吗?
国企,民企,所有制国企投资民企应该持一票否决权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国企投资民企应该持一票否决权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应该。
首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凡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也就是说,法律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公有制(国企)和非公有制企业(民企),在社会主义法治框架内都是平等的。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作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种形式,国有企业投资民营企业,只能按照出资比例参与企业管理决策,而不是因为国企身份就拥有主导地位。
再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等政策文件相关精神,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旨在增加国有企业的竞争力、活力和效率,国有资本投资民企,可以控股也可以参股,可以财务投资者的身份出现,当“二股东”而不必追求控股。只有当民企与国企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时,市场资源与政策资源的配置将会更为合理,市场竞争环境也将更为公平,也才能产生各方多赢的效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持一票否决权。国企与民企协调发展的路径是,首先,要加快开展国有资本的运营,改变单个企业自我调整的局面,统一进行国有资本战略调整,有进有退,对于国有经济不具备优势、实践证明低效的行业,坚决退出,给民间资本空间。国有资本可以在确保国防和国民经济安全、更具优势的领域发展,打造国际一流的企业,在国际上与跨国公司竞争。其次,加速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吸收民间资本,形成产权多元化的股份制,国有股减持,可分成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不控股等领域,吸收西方国家的国企管理方式,不控股但涉及国家利益时,国有的股东可一票否决。第三,政策上支持国企、民企交叉持股,以市场规律取舍相互融合的程度,以效益最大化决定哪一方的控制权。第四,国企、民企开展技术合作开发,打破国内某些领域外国和外资垄断,亦可以一起“走出去”开展合作,发挥民企容易取得国外先进技术和项目的优势,振兴民族工业。第五,加大法人治理结构的融合,选择优秀的民营企业家担任国企董事,使董事真正发挥作用;民营企业也可以选择国企或国企背景的专家担任董事,弥补信息、决策、管理等方面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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