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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公司要求员工,上交个人所得税退税,这样合理吗?
个人所得税,工资,个人朋友公司要求员工,上交个人所得税退税,这样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朋友公司要求员工,上交个人所得税退税,这样合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个人所得税退税上交公司没有道理
一、个税包含在企业的应发工资中
在企业给个人提取的工资中,包含5险1金以及个税。扣除5险1金及个税后,为个人到手的工资。个税包含在工资中,并没有再增加企业的人力成本。
如果汇算清缴后有退税,也应该属于个人,相当于增加个人到手的工资。公司要求上交,不符合法理。
二、个人的退税是个人享受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相关扣除
如果日常的个税预扣预缴没有错的话,那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涉及的退税,是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而形成的退税,而个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人的,并不是企业的。如果出现退税,而企业再要这个退税,不符合情理。
如果个人所得税是由公司来承担的,那情有可原
如果员工入职时,要求公司给与的工资是不承担个税、社保和公积金的工资。
这种约定,企业实际承担了,包含个人应该承担的在内全部的五险1金和个人应该承担的个税。实际增加了企业的成本!
如果汇算清缴时,员工有退税,个人认为,公司要求员工上交公司个人的退税,从情理上来讲是可以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不合理啊。如果要是补缴,公司会不会帮着给呢?
公司只是代扣代缴的纳税义务人,也就是说公司帮着员工预缴个人所得税,而不是公司出的钱。计算依据就是公司所发放的工资。
由于个人所得税改革以来,是采用的是年度累进税率,所以每月计算都是一个估算数字,最终以年度汇算清缴为准。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如果他们公司承诺员工的税后工资那就另当别论,但是也有偷税漏税嫌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谢邀。个人所得税的退税,单位要求上缴个人所得税退税,是不合法的,个人所得税退税是2018年国家进行了个人所得税改革,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年度综合计税制度,改变了过去按月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式。而且国家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费收入、稿酬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作为居民综合收入,以此为基础全年综合计算个人所得税。每一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开始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也就是把居民上一个年度内所有工资薪金、稿酬、劳务报酬等收入进行清算,然后根据清算结果多退少补,这是伴随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而制定的新规定。个人所得税的退税返还其实也就是手续费的返还,指的是企业代扣代缴的税款从税务机关取得的返还手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综述,个人所得税退税是应该退给纳税人,所以单位的要求不合法,也不合理!可以向当地征税机关寻求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是国家补贴给员工个人的吧?所以不合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我理解你提到的是年度汇算清缴的个人所得税退款吧?如果是,明显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业只有代扣代缴的责任义务,是打包在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中的,属于员工的个人纳税义务,经过汇算清缴的退税,法律责任依然由个人承担,公司无权干预。好运[灵光一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个人交的退给个人,个人上交的税,现在退回来了,公司要求上交,完全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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