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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公司有存在的必要吗?
物业,业主,物业公司小区物业公司有存在的必要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小区物业公司有存在的必要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看没啥必要,多增加老百姓的负担,只是为了钱,那有什么服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提倡小区交由政府基层社区+业委会管理,适当收取一点管理费。采用小区高度自治的原则,完全可行。一来节约住户的开支,现在都是过紧日子的时候,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内收内支。二来业委会与社区相对物业来说,有责任感。物业是一个营利公司,大多以利益至上,所谓的高管工资都是很高,物业公司迟早会要被淘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目前来看没必要,由于物业和业主的矛盾激化,可以尝试取消物业。成里业主委员会,选举一个管理员就像村长一样负责小区事物,然后聘请水电工,卫生员和门卫。停车费广告费抵工资,不够大家平摊发工资。就像农村一样。只要账目公开没有人不愿意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开发商卖掉房子已经赚取了业主大把大把的钱,还继续把持物业,对业主进行长期收费,应该尽快取消。
业主买了房就是当地居民了,居民的管辖权应该属于当地地方政府,而不是物业公司,如果地方政府委托物业公司管辖,那么公司老总及员工应由地方政府来聘用,而不是开发商(有的是开发商的亲戚或情人)直接找人代为操劳,开发商则在那儿坐收渔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觉得没有物业的必要性,不知谁发明的物业,开发商把小区搞好没问交房后,由小区成立业委会管理,业主协商交多少物业费,小区业委会人员两年必须换,所有开支明细公布,因为业委会人员也很腐败的,都想要钱,对于不交管理费的人员,业委会有权处理,比如买房必须要业委会盖章,欠2000以上管理费的可起诉,三个月内不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取消物业公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没必要存在。根据物业法选举推荐物业管理人员成立管理委员会,并选出监督委员会,小区高度自制,按实际收费。可给业主减轻费用。高度自治让物业更加完善为业主服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南方大品牌的楼盘物业经过更细化的服务还是不错的。首先南方大品牌物业都是秉承服务业主的理念,所以业主能够接受。但是北方的物业公司的理念就是物业以管理者自居,本末倒置就应该取消,由业主自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业主们的事,由业主们自己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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