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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病险要和终身寿险捆绑销售?
寿险,保费,保险公司为什么大病险要和终身寿险捆绑销售?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为什么大病险要和终身寿险捆绑销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说的大病险是指重大疾病保险吧。首先,你问这个问题的前提,我看你是保险公司的,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问。因为我认为一个专业的代理人都应该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但是看你这个问题的语言又是一个纯外行问出来的。
当然,我没有指责你的意思,可能你也是刚刚入职有这种疑惑吧。我就再回答一下,这个问题的根源,是终身寿险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这类产品带来的。什么是终身寿险我需要再多说了,就是死亡了赔一个保额,保障期跟他的生命期等长,人终究会死,所以,换句话说这个保额一定会赔出来。所以这一类保险本身就比保定期的贵,因为定期的不一定会需要赔钱。比如保到70岁,那中国现在的人均寿命都是77以上了,那么70岁死亡的人肯定没有77岁以上的多,所以这就是定期寿险便宜过终身寿险的原因,而且保费相差很多,就是人均寿命的原因。
为什么先回答什么是终身寿险,因为跟他的附加险有关。注意“提前给付”这几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并不是说得了重疾提前给一笔钱去看病的意思,当然在某些疾病时是符合这样的意思。但是在保险产品的设计里面,这个“提前给付”是——把本来是死亡时才需要赔付的保额,在发生重大疾病时提前赔出来,这个提前的意思。
搞清楚了这一点,我们再来看它是不是所谓的捆绑销售,会有这样的疑问的前提是,合同上通常会写:终身寿险5000保费,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3000保费。看到这个就以为是收了两个产品的钱,但是保额又是共用一个。
回过头看终身寿险的定义,是死亡赔钱,人均寿命是77岁,那么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如果只承保寿险,那么平均的赔付年龄就是77岁,基于这个数字,核算了一个保费出来,假设是5000元,保额30万。那么,我们国家现在的重疾发病平均年龄大概是40多岁,看到这里就要注意细节了,如果附加提前给付的重疾,那么对于保险公司来讲,赔30万多保额的时间就平均要在40多岁,比赔寿险的死亡赔偿需要提前了30年多时间,越早的赔付,就需要越高的保费,所以,如果附加了重疾,就需要在寿险5000元保费的基础上再多收3000元。
这就导致了看起来是两个价钱,但是同用了一个保额,是因为重疾的保费是在寿险保费的基础上加收的,而并不是分开的,也有一些公司为了避免这类的解释,直接收一个重大疾病保险8000元30万保额。那这样就会看到没有寿险在里面,也没有出现两个价格在那里,但其实是一样的。他在重大疾病里面有明确写出身故赔保额。但是这种就不会写“提前给付”这个字眼,当然他和分开写的是一样的重疾保障。如果是恶性肿瘤这些那么也是马上赔钱出来去治病。
上面的说明是针对终身寿险附加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而言。现在市场上有很多不含身故责任的重大疾病保险,这种就很便宜了,然后他们会搭配一个定期寿险去实现有身故的保额,以实现给同业的产品去竞争,打造所谓的“性价比”,而对客户隐藏关键点。我前面讲过,定期寿险是大大便宜过终身寿险的,因为终身寿险的保额一定要赔出来,100岁,150岁,人总有一天。但是定期的就不一定需要赔了,保到50、60、70岁责任终止了。都没有保到平均年龄,而如果搭配保到80岁的定期,那么就会贵好多,因为已经超出了平均寿命年龄,赔付的概率大大增加,保费也会大大增加,就失去了所谓的“性价比”,达不到跟同业竞争的目的。
那么,不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对比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有什么不足的地方呢?对于重疾险,都有合同条款约定什么样的标准为重疾。100种,150种,或者说以后可能会出现的200种,300种,都是有具体约定的。举个浅显的例子,植物人状态,这是一个重疾的名字,条款约定需要持续30天才可以理赔这一个。那么,如果这个人在25天的时候死亡了,怎么办呢?显然是达不到这个条款的理赔条件的,而如果买的是不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那么不好意思,不理赔,含身故责任的,那就直接理赔身故金就可以了。这就是区别,当然不是说就是植物人这一种特例,很多是要求达到一定时间或者是身体指标的,那如果这个人没有来得及去验这些指标就身故了呢?比如说脑溢血,没送到医院就没了,怎么办?车祸没了,怎么办?比如今年的新冠,以前买的保险里面可没有这种病,那就算现在签的合同保了1000种重疾,谁又能预测多少年以后会不会出现一个不在重疾条款里面的大病导致了身故呢?那么,这个时候,只保重疾的保险,还能不能起到转移风险的作用?当然,如果是经济不允许,用单纯只保重疾的险种搭配定期寿险这种便宜一点的做法也是不错的选择。
而一个完整的风险规划,是要求尽量全面的,因为谁也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风险,而如果规划不全面,就如同木桶原理,其他的木板再高再结实,也会因为最短最薄弱的那一个环节导致整个规划作废。
希望上面的长篇大论可以带给你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
保险公司去捆绑销售,一定是出于销售考虑。
光卖大病,用户会问,那要是不生病,钱呢?销售人员得花很大力气去解释风险保费和产品定价,解释完,用户还不一定买。
捆绑销售,销售人员就可以用话术去包装,有病看病,没病传承,用户感觉钱还是自己的,没有花,还有保障。
当然,他并不知道捆绑以后每年缴费可能是不捆绑的一倍以上,但确实很多用户一开始是不接受保费是消费掉,什么都没看到就没有了。
只有等到自己持续缴费压力的时候,才会说保险是骗子,销售误导,其实很多误导就是抓住了用户的消费心理。
一直说,保险是个违返人性的产品,买了就不是希望他用的,如果买了保险就是冲着确定的理赔去的,八成是骗保。
所以,捆绑了终身寿险的重疾险,原则上并不适合一般家庭,比较适合一般家庭的是消费型的保险。
即使对于预算比较足的家庭,捆绑的产品也是不合算的,不如分开买重疾和终身寿险,当然,有钱人未必这么想,人图个花钱的感觉。
当然如果捆绑销售的产品比单独销售的同类重疾险还便宜,也是不错的,加量不加价挺好,不过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这种好人好事一定要多广而告之,大家一定要去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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