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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允许拿走我签字独有的一份合同,算是盗窃吗?
甲方,合同,单位未经允许拿走我签字独有的一份合同,算是盗窃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在没有经过领导同意,悄悄进他办公室拿走一份有我签字的一份合同。只签了一份!我与甲方签订合同时,合同上并没有甲方的信息也没有公章。当时我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时,甲方催促我说:不用看了,这个没什么用。让我快点把合同签了,那这份合同具备法律效益吗?他们报警说我盗窃,这个罪名成立吗?警方要求我给它们补签一份合同,我可以拒绝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属于盗窃,警察让你在写一份可以写。一定仔细阅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觉得你可以辞职了,你签的这东西可有可无,不要太认真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这样定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
你未经领导允许进入其办公室取走有你签名的唯一一份劳务协议,怎么可能构成盗窃?
刑法上的盗窃是指以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为目的的。而你擅自取走的并非他人财物,没有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目的,所以不可能构成盗窃。
你的行为没有任何违法的因素,也不属于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因为你与单位签订的虽然名为劳务雇佣协议,实为劳动合同。你的工作岗位是保安,每天上班12小时等,足以认定为劳动关系了。
既然是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一份给劳动者,你取回一份完全没有问题。作为用人单位,只签一份是属于单位自身管理上的问题,不能把只签一份的责任归咎于劳动者。
出警的警察让你再签一份,也是合法合理的,因为单位也需要有一份留存。单位其实是害怕手里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以此为由要求单位支付两倍工资,这样单位的损失就大了,作为单位的领导,出了这样的问题,也会被单位追究相应的责任,所以会报警。
而你如果拿去了唯一的一份书面劳动合同,然后故意称单位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要求单位支付两倍工资,这就有可能构成诈骗了,严重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这描述的是两回事:
第一、你私自进领导办公室拿走东西这个事,可大可小,说的严重点是盗窃,就看你的领导是否追究了
第二、这份合同根本没有什么法律效力,甲方没有签章,和废纸没有什么区别,不存在补签的问题,也就是重新打印一份的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具备盗窃的基本特征!你签的字,上面没有单位公章,并且没有甲方的公章!原则上来说是属于你个人的资料!没有将他人财物采取非法手段据为己有的性质,这份合同的没有公司的认可成人,也没有甲方的同意签字盖章认可!不生效的草拟协议!为预防本人签字的草拟协议被他人保管利用,本人取回保管以防不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反起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能说盗窃,好听点是在维护自已的知情权,因为你签字前不清楚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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