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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参加工作29年,今年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我参加工作29年,今年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我参加工作29年,今年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平台让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参加工作29年,今年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我的回答是这样的:
首先要确定有没有补偿的问题。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劳动者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能得到补偿的。如果属于下列情况,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得到补偿:
1.员工处于劳动合同履行期里的试用期的;
2.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
3.员工因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因兼职且这个兼职已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经批评指出仍拒不改正的;
5.员工被发现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采取了胁迫、欺诈或乘人之危方法的;
6.员工因犯罪被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7.员工已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的;
8.员工已在享受退休养老保险待遇的。
如果题主不属于上述列出的任一情况,那么,单位与题主解除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就必须给予题主经济补偿或赔偿。
其次,要确认一下题主所说的“参加工作29年”的含义,如果这29年是在现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那么经济补(赔)偿的年限就要以29年计算,如果这29年期间题主相继在不同的用人单位工作,那么在计算经济补(赔)偿时,只能以目前与题主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里的工作年限为基准。
厘清了前面的情况,然后再来看怎么个赔(补)法:
一.题主为女性工人。29年工作年限的女性工人年龄一定在45~50岁之间了(不可能在16岁以前入职),那么她就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5款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如果用人单位执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必须给予双倍经济赔偿。所谓双倍赔偿,就是补偿的2倍。即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时限每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2倍,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被单位解除合同时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货币性收入的总和)。
二.题主为男性工人。如果题主年龄已过55周岁,那么这个情况等同于前面所说的工作年限满15年离退休不足5年,也是双倍赔偿,赔偿额计算方法同女性工人一样。如果未满55周岁,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之规定,单位也应给予题主单倍经济补偿。
下面我们来具体演算一下。
设题主月工资为3000元,工作年限29年。
双倍赔偿:
3000元*29*2=174000元
单倍补偿:
3000元*29=87000元
另外,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题主,还必须再补偿一个月工资。
还有一个特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之规定,如果题主月工资高于所在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标准赔补,但最高赔付额不得超过12个月。举个例子: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题主月工资16000元,超过了平均的3倍,就按3倍12个月赔补:
单倍补偿:5000元*3倍*12个月=180000元
双倍赔偿:5000元*3倍*12个月*2倍=360000元
当然,这种特例下的题主,不是单位的技术骨干,就是管理层了,如果老板决意要与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属于财大气粗一类了。哈哈,扯远了。
以上就是我对题主所提出的问题,依据有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形而作出的解答,希望题主满意。
谢谢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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