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上市公司造假,为什么不能大力处罚主观造假人,而让公司背黑锅?
公司,万元,所得上市公司造假,为什么不能大力处罚主观造假人,而让公司背黑锅?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上市公司造假,为什么不能大力处罚主观造假人,而让公司背黑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外,造假人是公司的代表,是代表公司造假的,其目的是为了"公司的辉煌″,一切后果当然应当由公司负责;
对内,这就是一个权力运行机制是否健全的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上市公司造假,按照新政券法规定既惩治上市公司也惩治主观造假人,那就是大股东和高管,美国市场也是如此。
安然公司造假震惊美国朝野,对安然公司的惩治也是史无前例的,包括安然公司/投行会计师事务所/高管和创始人无一幸免,秉承了美国财务造假牢底坐穿倾家荡产的执法理念,安然公司CEO杰弗里·斯基林被判刑24年并罚款4500万美元;24年刑期还能或者走出监狱吗?财务欺诈策划者费斯托被判6年徒刑并罚款2380万美元;公司创始人肯尼思·莱虽因诉讼期间去世被撤销刑事指控,但仍被追讨1200万美元的罚款,就是死了罚款一样不可少。
新证券法已经在3月1日实施,媒体专家一致性认为大幅度提高了违法犯罪成本,与美国股市相比,可能依然只是毛毛雨,
新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发行人在其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百分之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千万元的,处以二百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看起来罚款已经大幅度提高,但执行起来未必就会大幅度提高,处以10%-1倍以下罚款,自由裁量权太大,如果仅仅处罚10%罚款,也就是相当于两年贷款利息支出,这样的处罚依然是罚酒三杯。
控股股东违法所得怎么计算,这也是一个难题,比方说持股1亿股,原始持仓成本5毛钱,上市以后股价达到10元钱,违法所得是不是就是10亿元减去5000万元,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是很低的罚款,安然公司被处罚4500万美元,相当于3亿元人民币,即使最高处罚也就是1000万元,只是三十分之一,这样也能说大幅度提高处罚,有点不可思议,1000万元对于部分高管而言就是毛毛雨,持股市值就是亿元计算,能遏制造假冲动。
重罚财务造假者,真正立法了,处罚还是偏轻的,资本市场罚的倾家荡产牢底坐穿的宗旨还是没有贯彻到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老美,违法成本会很高,罚的公司退市甚至倒闭,最近的瑞幸咖啡☕️造假要退市,股价大跌!国内某医药公司才罚几十万,这点违法成本公司不受影响!如果是你,这点违法成本,你还会造假吗?造假一个涨停板能赚几百甚至上千万,罚个几十万,不伤筋动骨,挠挠痒痒而已!可怜中招的韭菜们啊,又被收割了一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正因为是公司背了黑锅,造假之人才能逃脱制裁,这叫做网开一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公司行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因为不能!证券违规,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上市造假可以理解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提高增强企业竞争力!何罪之有?
所以,一般不严历惩罚个人,一般顶格处罚60万(不受违规收入特别巨大的影响),而主要是针对公司,对公司的罚款也是警示性质的,他也许违规十次,可能只罚那一次。伤不了筋骨!。这主要还是基于保证企业“正常运行”为原则。
公民应该理解,因为这些企业是我们的经济细胞,是打工者的“衣食父母”!如果他们垮了、不生产了,我们也就没收入了,没饭吃了。所以,每个人都要“想得开”才行。
社会损失点钱没关系,只要上市公司的高管们,违规赚钱以后,受到处罚更要认真把企业搞好!给大家打工的饭碗,也就够了!
上一篇:人为什么通过睡眠可以恢复精神?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