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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老家农村正在办理房屋证,问题是房子倒了地基还属于自己吗?
宅基地,房屋,确权现在老家农村正在办理房屋证,问题是房子倒了地基还属于自己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由于工程施工的或者地震等原因,可能会造成房屋倒塌。如果发生在农村,农民的房屋倒塌就会面临一个关于宅基地房屋倒塌宅基地使用权归谁的问题,那么房屋倒塌宅基地使用权归谁。
根据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9条规定,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结合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坍塌后,房屋就已丧失其应有之属性,根据宅基地的无偿使用性和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坍塌后已经超过两年,未恢复使用,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了。
也就是说,房屋倒塌后如果可以在两年内恢复使用,原来的房主还是可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非常感谢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我查阅有关资料,整理如下,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第一,房子已倒塌完全灭失的,不能对宅基地进行确权了,也就是说从法律上来说房屋灭失后宅基地就不属于自己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该处农房是不是已完全倒塌,一点也看不到房屋的样子了,若是这样本次确权登记时就不可能再确权登记了。若是还有部分断垣残壁,自己马上维修修缮是可以确权登记的。当然,这种维修修缮方式方法很多,简单点处理也行,多投入点维修加固也行。
第二,对于本次确权登记因房屋灭失而未确权的宅基地,马上就由集体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虽然土地法等法律法规对房屋灭失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有明确的规定,但由于各地对这一规定长期都未严格执行,大多数地方只是象征性的收回(实际上该宅基地仍有原房主做耕地、林地或院坝使用,只能不能用来建房),而且一些地方对于这种房屋灭失的宅基地,若有其他人用来建房,仍需与原房主谈妥转让等相关事宜。当然,随着对宅基地管理的越来越规范,被集体实质性收回的可能也较大,毕竟众法律上讲房屋灭失的宅基地应由集体收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就看你现在在城里买房子没了!再者去村里问问你能不能盖新房,能盖过审批不就有宅基地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属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地上物品灭失后,地基就归集体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屋塌了,就没法确权颁证了。宅基地也不再永远属于你了。
宅基地和房屋是一体的,你并不单独拥有宅基地。你所拥有的是在本村一定面积的宅基地面积使用指标。并不实际凭空拥有某块宅基地,说白了拥不拥有宅基地是看你有没有房子。
房屋倒塌怎么重新拥有宅基地?
房屋倒塌后,一般情况下,宅基地还是约定俗成由你建房使用,但在法律上你并不再占有这块地,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重新建房,重新确权。当然,如果你全家户口迁出农村了,那么你家也不再拥有宅基地的权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是否有土地证和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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