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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操作时出差错,但经返工可免除损失的老板也要罚款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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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员工在操作时出差错,但经返工可免除损失的老板也要罚款可以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这个问题看,不像是一个管理人员提出来的。
员工出错,经返工可免除损失?这是不可能的。从成本上看,一件产品只有直通才是成本最低的,任何中间的中断、停滞、返工、报废都是成本的增加,不存在无损失的情况。例如,一名员工,直通的情况下,每小时能做100个产品,在返工的情况下,一小时仅能做90个产品,在这个小时内,成本分摊的水电、房租、管理费用假设为10元,那么做100个产品,成本是0.1元,做90个产品,成本是0.11元,可见成本上升,是存在损失的。
即然存在损失,老板怎么处理就看心情了,损失大处罚是必然的,损失小说不定能免于处罚。
再来说说罚款的事。现有劳动法规定,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所以老板对员工罚款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除了罚款就没有对员工处罚的办法了吗?有很多。例如:将应有的奖金扣除;降低绩效奖励;压制升职加薪等等,公司有很多变相措施对员工进行收益上的处罚。
所以,认识错误,端正态度才是正确的。如果只是因为老板罚款就心生怨气,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加以改正,那么在职场中的发展可以预见,进步有限,尽早退出职场为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不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
新《劳动法》实施以前,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罚款权来源于1982年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企 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 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第十二条规定:“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条例》第 十六条同时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但该条例已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即《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所废止。已 被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 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代替。所以,公司再也无权罚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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