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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开荒的种了五十年的地算农用地吗?
土地,集体经济,集体所有原来开荒的种了五十年的地算农用地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开荒地征收标准是多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算开荒者,开荒不是一年半载的成功。同时开荒了种了半个世纪,凭良心属开荒者,不然谁去愿意开荒种地,所以荒漠是国家的但没人去开荒还是荒漠,尊重开荒者精神思想,开荒就是为了人类的生存和自已的生存而创造奇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开荒种了五十年的土地算不算农用地,这个事应根据当地村委定论,五十年前荒地比较多,一般村里是谁愿种谁种,但地是集体的,虽然现在都变成好田地了,但不是你个人的,你种了五十年也没交也地租与工粮,现在村委变成农用地是应该的。现在社会就这样,荒了没人种,你种好了他们就争,红眼病的人太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原来开荒你种地种了50多年了,以前在农村那个时代,土地对农民来说,也是很主要的,因为那个年代也没有什么收入,只有靠种地卫生,能吃饱就行,自己开的荒种点地,以前的年代人少地多,不管你开荒开的地,现在也不是你的,允许你种地,地一切归国家所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土地的性质有很多种,农保地和一般用地,农保地包括基本农田,耕地,一般耕地。这些土地性质是国家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后规划的,土地性质与你种植时间的长短没有关系。如果是农保地国家是禁止破坏耕作层的,而且不得用于设施农用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我国有着十分广泛的荒地范围,也就是未开发的土地,在我国的政策当中对于荒地的开垦是有着特殊的优待的。关于农村开荒地的使用权怎么规定的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开荒地怎样确定使用权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开荒地怎样确定使用权
一、农村开荒地怎样确定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国有土地)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集体土地)。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边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就视为现使用者所有……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对此问题有以下规定:
第四十四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六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十七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二、什么是开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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