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员工主动要公司缓交社保,法律是否允许?
社保,职工,用人单位员工主动要公司缓交社保,法律是否允许?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司法实践中,即使员工同意缓交或者不交,一旦发生问题,企业仍存在需要赔偿的民事责任,或者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针对贵司所问的此类问题,缓缴社会保险费是不允许的。具体依据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贵司必须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该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在30日内为该员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贵司不得缓缴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贵司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才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连续6个月以上的。
2、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生产经营6个月以上,职工仅发生活费的。
3、具有其它因法定事由可以缓缴的情况。如:今年因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国家规定就可以社会保险费等。
建议贵司在该员工解决好与上家任职单位劳动仲裁后,再与该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如果目前该员工在贵司的工作是不可或缺的,可以先按临时劳务处理。
欢迎关注交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允许,缴纳社保是企业的义务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