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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因有事,临时外出忘记请假,公司以违反公司规定将其解雇,这个做法对吗?
公司,员工,规定上班期间因有事,临时外出忘记请假,公司以违反公司规定将其解雇,这个做法对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即属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
虽然上述法律已经废止并失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代替,但旷工和无故旷工的起源于此),但从相关法律的沿革来看,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如果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履行请假手续,则构成旷工但不构成无故旷工。
员工临时有事外出忘记请假,不构成请假有障碍的不可抗拒条件,应该算作无故旷工。
再次,公司规定”无故旷工三天,将无条件的辞退“,行不行?
目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旷工日数,根据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当然了,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应该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具备一定的合理性与客观性,还需提前明确告知员工,才能按照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管理。
题主公司”无故旷工三天,将无条件辞退“的规定,并无不妥之处。
最后,这样的处罚到底冤不冤?
公司因”员工临时有事外出忘了请假“的缘故,按照”无故旷工三天,无条件辞退“的规定,将员工辞退。
做法对不对,值得商榷!
提问中,并没有明确讲述员工旷工的具体情况。
如果只是不假外出几个小时,没有超过3天,而且事出有因,那处罚的有点过头;
如果临时有事忘了请假,一出去就是3天以上,而且音信全无,那公司处罚的不算无理。
作为员工怎么办?
很多公司对于辞退还是比较慎重和谨慎的,毕竟一旦引发劳动仲裁或诉讼将是费时、费力又费钱的事情。作为员工,与公司的纠纷、争议,没有统一的格式或现成的办法,上纲上线、争锋相对,更容易是两败俱伤。
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也为了更好的争取自己的利益,建议结合实际的情况,积极沟通解决:
员工不愿被辞退,那就积极和公司沟通,态度诚恳承认自己的错误并表达未来改过自新、继续踏实努力的想法;
员工能够接受辞退的现实,那也得跟公司积极沟通,不管是为了争取赔偿还是为了结算自己在公司的薪酬待遇,还是为了未来给自己留点后路,争取对自己弥补自己的损失,也算是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看公司规定不就行了,这个事情每个单位规定不完全一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有道理,上班期间无论你是有意还是无意不去请假,超过三天,被公司解聘这是都是毋庸置疑的
首先来说三天不上班,也是对公司的一种蔑视态度,在急请假打招呼的时间也会有
如果每个员工对这样做,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那公司的管理制度何在呢!
简单点说,如果公司老板无故扣你一天的工资,你会是什么态度呢!
在职场中,公司就是一个整体,任何事都有明确的规定,不是任何人说打破就可以打破的
我简单说几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我一个朋友在一家外资公司上班,公司明确规定,不允许公司内部搞暧昧,说白了不许谈恋爱,如果发现结果就是开处
另一个公司上班时候严谨玩手机,打电话,如果发现直接开除,如果有急事把手机放在指定的办公室,有人负责管理
这就是公司的态度,不管是谁,发现了都是直接开除,肯定会有人认为不合情理,但规定就这样,你可以选择不做这份工作
公司老板选择这样做肯定也是有原因的,不管你是谈恋爱还是玩手机,都是会直接影响工作效率
所以建议新人加入公司一定要熟知公司的规章制度,因为每家公司都有可能不同,避免发生不越快的事情发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请假就是独立游工,牛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孙子兵法,有令必行,大王的妃子不遵守军规都被杀了,于是女子都变成了训练有素的队伍,企业管理也一个道理,规章制度不执行,跟没有设置有什么区别?怎么警告后来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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