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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二手房中介的佣金有法律依据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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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给了二手房中介的佣金有法律依据要回来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中介机构是否按照约定履行职责,如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职责就不能要求退还,如未依约履行职责,那就必须返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需要看合同如何约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百二十七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根据以上规定,中介如果有违法违规或者过错的话是需要适当退还中介费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交易不成是可以退中介费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合同约定了返还佣金的条件,并且你们的情形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是可以要求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给了的佣金为什么还要收回来呢?是因为解除合同还是违约啊?
2、就算合同违约或者解除,佣金也需要支付,中介带你找房、看房、签合同这些事也是存在并发生了的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你的合同来,比如中介违约,以及没有协助你成交,或者在交易过程中有跟你传递虚假信息误导你交易的是有权要回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作为专业中介我首先纠正一下您的问题!
如果您买的是二手房,那在房子没有完成过户之前所交给中介的钱只能作为定金。等你们完成过户定金自动转化为中介费,过完户佣金是不退的。
但是过户前是可以退的,前提您不是违约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中介为你提供过服务,支付服务费是正常流程,为何要拿回来呢。交易过程中有出现什么异常还是不能过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中介费收费标准的相关法律规定 2011年,为规范住宅买卖经济服务市场价格行为,降低住宅买卖经济服务费用负担,北京市发改委与住建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降低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1、《通知》规定,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统一不超过2%。 2、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由当事人自愿选择,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其中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人与经纪机构协商议定。 3、《通知》中也注明收费标准可以下浮,少数特别复杂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可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10%。即:二手房中介费为成交总额的2%,少数特别复杂的可上浮至2.2%。 中介收费标准 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 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 3、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 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 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 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 7、不过有中介公司收取买卖双方成交价的各1.5%,租房1个月的租金为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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