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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入职公司近一年没签合同,但买社保,现在离职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公司,工资我入职公司近一年没签合同,但买社保,现在离职有补偿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我入职快一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辞职可以要求赔偿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红哥观点」入职公司近一年没签合同,但给你买了社保,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现在离职有补偿吗?从法律上说,有补偿,但至于要不要这个补偿,还要根据你离职的原因来看,适合不适合要这个补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而订立。用工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入职公司近一年,加入在公司工作了10个月,每个月工资4000元,因为单位未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只要去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就可以再获得公司再次支付9个月、共36000元的工资。
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均可随时终止劳动关系。是否有经济补偿金,还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是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应按照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则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是你主动提出离职的,从道义上说,工资给你发了,社保给你买了,找公司要补偿,你下的去手吗?如果是单位辞退,心有怨恨和不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出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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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本应该在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排除口头约定,目的是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给员工一个明确的保障。
公司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或者忘记签劳动合同,以及其他只要不是员工的原因,公司都可能受到惩罚的。员工在仲裁时效内要求公司支付两倍工资,公司就得支付。
你的情况应该可以主张两倍工资。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不是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法定理由,所以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作为一个人力资源从业者,看到你这个问题,我觉得不签合同要么是公司默许的惯例,要么就是HR的重大疏忽。当然,不管是什么原因,公司没和你签劳动合同,你都可以索要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中的责任
1、劳动合同的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入职近一年没签订劳动合同,说明还不满一年,即公司从你入职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要付你双倍的工资。
例如,你的工资每月6000块,你工作了11个月,那么公司从第二个月开始,就要按每个月12000支付你工资,即额外支付金额为:10*6000=60000元。
索要双倍工资
如果你离职想要得到双倍工资,你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报告,并注明离职原因为“公司未依法签定劳动合同”。虽然公司依法给你缴纳了社保,但这并不妨碍你主张双倍工资的权利。
办理了离职手续后,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双倍工资的事,能协商好的就不要去申请仲裁或者打官司,哪怕协商得到的工资可能会少一些,一方面是“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另一方面是仲裁或者打官司的时间成本太高,就算最终赢了,除去你的时间成本还有花费,最终得到的还不一定有协商下来的多。
我以前有个朋友,试用期6个月,一直没有签合同,第六个月的时候公司就以他试用期不合格为由,提前三天通知他解除劳动合同。后来他不服,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仲裁,请求支付5个月双倍工资以及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共计38500元(工资7000)。
申请仲裁后,仲裁委员会联系他先和公司协商,协商后公司只愿意补偿10000块,后来他不愿意,坚持仲裁,经过半个多月的时间,他仲裁赢了,他要求公司支付38500元的请求得到了当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但是公司不服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打官司,过了半个月左右才开庭,因为证据确凿,很快就判了,这次公司没有继续上诉,不过却拖着迟迟没有支付,后来朋友不得不去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这个事情前前后后经历了差不多两个月,他在那没有住处,只能每天住酒店,在外面吃。两个月不到,住宿、吃还有其他费用前前后后花了10000左右,扣除下来只有28500,比协商下来的10000多18500元。从短期来看,最终比协商的多了18500,多了差不多2倍;从长期来看,这两个月他一直没法找工作,因为打官司的原因,也影响了他的求职,时间成本以及影响,都是不可估量的,这个得失也只有他自己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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