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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江苏昆山电子厂打工,春节到现在不让上班让离职,该咋办?
劳动合同,你的,公司孩子在江苏昆山电子厂打工,春节到现在不让上班让离职,该咋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保留单位通知的证据,电子设备上拍照留存,或者和单位沟通时录音,然后,有法律依据,可以举报,可以咨询律师走法律程序。
这是另外一个回答列举的相关规定,可以找原文研究研究。
首先,你有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规定的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没有,那公司没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再来看看有关公司裁员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公司如果有以上情形,需要履行程序后才可以做出裁员决定。
另外,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关于仲裁,你可以看看仲裁法的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可以根据自身、单位具体情况,选择是否仲裁,也可以就细节咨询当地较大的律师事务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要做任何书面辞职报告,等疫情过后直接去上班,公司不让的话向当地劳动局举报,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员工可或的相应的赔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动法规定工厂有权辞退员工,这也是合法的,作为用工企业他们也有自己的考量,公司辞退你必然要给你一定的工资补偿,这将根据你的工作年限,资历待遇等按劳动法来计算。
所以既然企业合法的情况下让你辞职,你就辞职吧,毕竟作为一名工人工作录用权在老板手里,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找到一份工作还是很容易的,用平常心去对待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由于病情,好多公司都这样,没办法,没业务,没钱赚,公司也不会白养一群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富士康来接受你的孩子,来富士康上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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