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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小职员一枚,因意外怀孕领导要求自离,该怎么办?
领导,你的,单位本人小职员一枚,因意外怀孕领导要求自离,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每个地方人情世故不同。我这边坐标上海,正规工作,用人单位如果敢开除孕妇,孕妇就敢把公司告到破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咨询律师,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高兴回答这问题,从你的描述看,不是公立学校,公立学校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吧?这种情形受劳动法保护,可以依法维护自己正当权益。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第四十二条的第(四)项规定,女性三期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要支付两倍的赔偿金。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可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上级领导在你怀孕时候让你自离是违法的,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即劳动站)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你结婚符合婚姻法,不管你是不是意外怀孕,你都有生育权,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作为老师,你应该知道这个道理,领导要求你自动离职,那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我教你一招:他说他的,你就是不离职,他那你是没有办法 的,如果万一他把你开除了,你可以到仲裁委维权,你百分之一百能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问您个问题,您结婚了么?法律意义上的领证结婚。
如果结婚了,那校方是完全过错方,您可以完全不理会对方的要求。如果,对方开除,那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开除三期妇女是很严重的劳动违法行为。
如果没结婚,那不影响对方的行为依然违法。但是,是不是该考虑一下对方三番五次要求您自离,是不是有其他社会层面的因素。
最后说一句,毕竟为人师表,问题描述一共3句话,就出了一个错别字,“遇外”应为“意外”,最后一句非疑问均标点“?”应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向领导请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是婚内怀孕,校长这么做属于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如是婚外怀孕,事情可大可小。可以酌情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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