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五保户死后土地被他人侵占确权怎么办?
土地,保户,确权五保户死后土地被他人侵占确权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1、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从2006年3月1开始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新的《条例》删除了旧《条例》(1994年1月23日版)中关于“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规定;2、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6条规定:“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也就说对五保户的遗产进行分割时首先要分隔出属于他人财产。也就是村民赞助借予的财产(不包含赠送);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4、综上所述:在对五保户的遗产进行分割时应该按照以下顺序处理:a:分割出所有权属于他人部分财产予以返还;b:五保户和集体有协议的按协议执行,没有协议的集体有扣回相关五保费用;c:五保户依法对自己的遗产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d:五保户没有遗嘱,那么他(她)的遗产在按a、b亮点分割完成后,有继承人的按“继承法”进行继承;e:五保户没有遗嘱,那么他(她)的遗产在按a、b亮点分割完成后,如果五保户的亲友或近邻对其生前尽了一定的义务,曾经给予了一定的帮助和照顾,那么在分割“五保户”的遗产时,也应当适当的分一些给这些亲友或近邻,以鼓励人们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f:按照上述几点分割以后剩余财产属于集体所有。5、参考文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五保户死后的土地其实只有三种归宿:一是嫁在同组的女儿承包使用。二是由上门女婿继承;三是由村委会收归集体所有。在一、二种情况下一般不会存在被别人占有,如果是收归集体所有也是进行转承包,不存在被侵占。在一些地方五保户的土地都没人愿意耕种,一是觉得晦气,二是耕地质量差没人去侵占,所以不作讨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村里应该管的,土地是国家的,人死后应该被收回,尔不是被他人非法占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出来,不归它所有,归集体所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收回归村有,归集体所有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村集体有权收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这就说明,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法律规定,以下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符合下列条件的: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条件;转让土地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符合下列条件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按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上一篇:院内水池下雨天为什么总死鱼?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