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因疫情不能上班,厂里说不上班的不发工资,合理吗?
疫情,工资,企业因疫情不能上班,厂里说不上班的不发工资,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疫情当前,谁都困难,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的,各有各难处,给也是人情,不给也是道理。这是灾难,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大家一心才能共度难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个人认为是合理的。疫情期间,是迫不得已。厂里开不了工,没有收入。还要交水电费,出租房,各种开销。厂里没有了收入,自然也开不了工资。疫情期间各自体谅一下,难处。困难会慢慢过去的,相信我们的祖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个人认为角度不同,需换位思考,受疫情影响没有为厂里付出劳动,里不给发工资,厂里想要留住人多少会发点工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理的,因疫情期间不能去上班,是不可抗因素,国家已经给这些小微企业减免了一些税费。因疫情不能上班,员工处于待岗状态,单位应给员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员工发待岗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不合理的,最少也要按照当地实际的情况发放最低工资保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全国,形势严峻,各地相继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防止疫情扩散,中央及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一系列防治措施和相关政策。因疫情波及面广,涉及人员众多,许多地方停产停课。春节假期结束,以下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问题值得关注。
1.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者,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劳动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疑似感染者、或受隔离者,用人单位需给予必要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应支付劳动者必要的劳动报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因疫情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上班的(如交通中断),企业应当给予劳动者必要的假期,企业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来支付。如果企业因此导致停产停工,按照人社部的相关规定,停产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民电(2020)1号)规定,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该规定比法定假日延长了两天,关于这两天假期的性质,究竟是法定节日还是公休日存在很大分歧,有认为是法定节日也有认为是公休日,定性不同影响到以下实施中的问题:一是如果定性是法定节日,劳动者在法定节日工作的,企业不可安排补休而应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定性为公休日,而劳动者在公休日工作的,企业可以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劳动报酬。二是加班的工资报酬标准不同,法定节日加班的,企业按照工资300%支付劳动报酬;公休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企业按照工资200%支付劳动报酬。关于这两天假期的性质,笔者以为可以定性为“公休日”。理由是:第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春节为我国法定节日,假期是3天;第二,上述1号文规定延长春节假期至2月2日,同时还规定“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因此,定性为公休日更加合适一些。
5.春节假期结束,而一些地方的疫情仍未能控制,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采取员工在家工作的方式,不能采取在家工作的企业,应鼓励采取灵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