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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股权怎么分才能长久的避免创始人权利被架空?
股权,公司,创始人请问股权怎么分才能长久的避免创始人权利被架空?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1、创始人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权较为合适。
A股上市规则规定,如果公司有一个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30%以上股权,可以认定公司有实际控制人。最大创始人持股比例大于其他联合创始人之和,可以避免出现两个创始人股权比例太过接近,对一件事情有不同意见时产生争议。
海外很多时候实际控制人不需要持股30%以上,其持股比例可能只有百分之十几甚至几,但依然能够控制公司,因为其可以对股票设置不同类别。比如A类股票持有者1人可以投20票,B类股票持有者1人只能投1票,这样实际控制人在表决的时候就有更大的话语权。
2、联合创始人和员工一起持股30%以上。
这样的持股比例既能使联合创始人个人持股保持与创始人较大差距,也能让创始团队总体持股超过60%,保障对公司控制的主动权。
3、投资人股权占比30%-40%。
除去创始人、联合创始人和核心员工持有的股权,剩下的为预留给投资人的股权。
4、创始团队控制公司50%以上股权比较合适。
此时关于公司经营的所有事项创始团队都可以直接进行决策。比如公司优先发展什么,计划做什么,如果创始人带领员工持有50%以上的股权,就能对这些经营事项进行决策。
5、创始团队可以争取控制公司66.7%以上股权。
此时创始团队能够控制公司所有资本类型事项。比如引进新股东,增资减资,股权转让,公司合并、分立,章程修订等跟资本运作相关的重大事项,这些事项都需要三分之二股东投票通过。
假如创始人持股30%以上,联合创始人和员工持股30%以上,加起来能达到66.7%就非常安全,即使投资人有其他意见,只要公司的人齐心协力,仍然可以执行自己的方向。
6、互联网公司一般预留10%-15%的期权池。
这是60%互联网创业公司的选择。特别是对于那些已经发展到一定阶段,但还没有成熟,大概是A轮到C轮之间的公司。
7、天使轮投资人持股最好不超过20%。
比较典型的天使投资机构,常见的投资比例是20%。这样的比例保证了天使投资人在以后公司不断融资的过程中,持股比例不会降得太快,即使再融资几轮,持股比例稀释到10%或者5%都非常难,如果公司成长起来,获得利益依然比较多。
对于创始人,公司第一次融资时股权的价值最低,此时卖掉的股权越多,以后股权价值高了,损失的利益越多。另外应避免天使投资人控股公司。1号店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第一次融资时出让了80%股权,最终被京东收购,整个过程创始团队没有话语权,因为第一次融资出让了过多的股权。
8、员工持股一般不超过25%。
技术驱动或创意驱动的公司,往往高度依赖人才,这类公司为了招纳更有竞争力的员工,为员工预留的期权池一般超过15%。但员工持股比例不能过高,因为员工持股比例增加的同时,创始人持有股份就会变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实践操作中一般有以下几种做法:第一种,分AB股在国内,《公司法》出于对中小股东的保护,坚持同股同权制度,在海外,则可以同股不同权,比如Google/Facebook都是1:10的投票权。第二种,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等文件由于股权激励计划一般会涉及控制权的问题,创始人可以通过和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等方式来行使决策权。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除了章程约定外,还可以通过《股东协议》、《合伙协议》等来行使一致行动决策,上市公司采用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方式也较为常见。第三种,设立持股平台持股平台一般设计为有限合伙企业或普通合伙企业,如果是有限合伙企业,企业的GP一般由实际控制人担任,这样有限合伙企业的话语权仍然在实际控制人的手上;而激励对象仅享有分红权,对有限合伙企业几乎无任何决策和管理的权限,并且激励对象只能在持股平台的层面行使合伙份额所对应的权利,不能在目标公司的层面上影响股权。第四种,设计投票权委托实践中,可以看到很多海外上市公司的创始人的持股比例在20%左右,但他们仍对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如在海外上市的阿里巴巴,通过合伙人制度+投票权协议的设计方式来保障表决权;又如刘强东在京东上市前只有20%的股权,但其投票权却有50%。总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过程中,首先要进行股权的梳理和合理分配,严守股权生死线或通过其他有效的方案设计来保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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