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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以优先购买权要买我的房子,我已经卖了,要告我,会怎么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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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在房屋在租期间,租户确实具有优先购买权,这种情况下你与朋友的合同是无效的。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所谓“优先”主要是指时间上的优先,这种优先在时间上一般规定为3个月。在条件等同时,只有享有优先权的承租人、共有人放弃购买之后,房屋所有权人才可以将房屋出卖给他人。
也就是说,你想要卖房子要先告知租户,在租户放弃优先购买的情况下可以卖给其他人。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共有产权人要优先承租人。
你和你朋友的合同是无效的
涉及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中,都涉及到“同等条件““有优先购买权”。其实同等条件包括以下几种因素:总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交房时间等各种因素。所以,在不满足其中一种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购买权是不能执行的。
也就是说,在租户和你朋友的总房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交房时间等各种因素相同的情况下,如果你未告知租户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应。
总结来说,你的这种情况不算是犯法。只能算是民事纠纷,不会有什么处罚,只是你和你朋友签订的合同无法生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遇事不要着急,有问题就分析问题,把问题尽可能的解决好!
先解决您的燃眉之急,目前为止,如果因房屋产权变更未造成该租户实际损失的,再者你们是等租客到期后再进行房屋交接的,即使租客起诉,也不用太担心,法院判决,赔偿也很少。
了解一下什么是租客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据此规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注意几点:1、如果在你想卖这套房产之前,书面或口头告知该租客,而租客在15日之内没有明确表示购买这套房产,那么他的这个优先购买权权利就已经丧失了,也就不用承担什么责任。2、如果租客在15日之内表示想购买该房产,那么他必须接受同等条件,我付款方式价位等,如未接受也会丧失优先购买的权利。3、如果熟人刚好是您的亲属,那么租客也不再享有优先购买权。4、如果租客刚好符合一切优先购买权的权利,那么租客起诉你的话,您这边需要承担的费用,一般也就租客寻租费用、搬迁费用及寻租产生的中介费和其他费用,当然这个寻租是发生在租赁期间内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不想卖给他有什么问题么?你自己的房子你慌什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卖价翻一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子租赁合同到期再交房就可以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具体要看你们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租户有优先权购买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等此类条款,你应该违约。如果没有,就不用理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东赔钱,大概一两万吧协商,相信我,我是中介,赖着不给就是你的本事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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