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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上已开学,网上已上课两周,大家都复工了吗,工资怎么发?
疫情,防控,工资学校网上已开学,网上已上课两周,大家都复工了吗,工资怎么发?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根括人社部相关文件精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及时下发了桂人社函〔2020〕28号文,明确此类情形应当算作工伤。同时明确上述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各级人社部门应开辟绿色通道,主动对接,简化程序,快办快认,并切实确保上述认定了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落到实处。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处置和救治等原因,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申请可以适当延长。
虽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社保经办工作会带来一些影响,但是我们将采取“三个措施”,做到“三个保证”,让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吃上“定心丸”:第一,按时发放各项社保待遇,保证参保人如期享受待遇。我们将认真贯彻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与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的协作,采取网上受理、初审待遇申领等办法,按月预发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参保人每月如期拿到养老金。疫情防控期间未按时进行年度待遇资格认证的离退休人员,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对已参保并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开辟工伤保障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处理。第二,推行“不见面”经办服务,保证参保单位、参保人不出门就可办社保业务。为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我们着力推行几项“不见面”经办服务:一是推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不见面”经办服务。自治区本级社保关系转移等72项业务可实现网上办理,1月28日,建议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微信公众号等办理社保业务。二是参保单位不能通过网上申报的,可通过邮寄的方式申报。三是参保单位进行失业人员名单备案、审档业务预约,可通过全区人社业务统一咨询电话12333进行预约或备案。第三,允许参保单位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保证不加收滞纳金。一是因疫情期间造成延迟申报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可在疫情解除三个月内补办,社保机构从其符合领取条件次月起补发。二是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及缴费业务的,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在此期间补缴疫情所属期内社会保险费的不加收滞纳金。另外,1月30日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后,我们第一时间转发各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要求各市认真贯彻执行。各市积极响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了许多有力举措。
教育系统是人口比例最大和人员聚集最集中的系统,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等特点。我区在校大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幼儿占全区总人口超过五分之一,涉及千家万户,覆盖大部分家庭,在疫情防控中比较特殊、比较复杂,防控的难度很大。根据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自治区教育厅成立了全区教育系统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连日来对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春节假期期间加强值守,有力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延迟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其中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17日,高等学校、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24日,具体开学时间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1\t认真做好延迟开学期间的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严格管控,要求各地各学校不得擅自安排提前开学,不得组织学生提前返校,不得组织开展集体教学活动,不得组织师生参加聚集性活动,培训机构组织不得开展线下集中授课或其他培训辅导活动。按照“停课不停学不停教”要求,通过空中课堂、网络课堂等形式进行授课,指导学生学习使用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发或推荐的公共教育资源,组织优秀教师录制教学视频等课程资源,提供给学生学习使用(目前我区已开发200多门在线课程免费提供给师生使用)。重点保障初三、高三学生学习需求,制定详细的教学和复习计划,安排优秀教师开展在线辅导。各大中专院校根据教学需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启动线上学习并指导学生在家学习。
2\t认真做好开学前的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师生安全进校。要求各地各校制定“一校一策”开学预案,严防开学后校园发生疫情。要求各高校加强沟通协商,安排大学生错峰返校,保证返校学生不发生交叉感染。高中学校也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高中生错峰返校,先安排高三学生返校,再安排高一、高二学生返校。加强师生员工身体状况监测,按照“不漏一人”要求,全面摸排了解每个教职工和学生的身体状况,认真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开学时间确定后,要提前通知要求师生员工自觉居家观察14天,严禁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人员上班上学。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体温计、消毒液、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质到位,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医疗条件等。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特别是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实验室、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杀菌,确保校园干净、卫生、整洁。做好学校在建项目停工复工管理,暂停学校在建项目,2月9日前一律不得复工。
3\t认真做好开学后校园日常防控工作。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校园出入管理,严格执行入校体温检测制度,预留应急通道,严格控制进校人员管理,严格登记来访人员。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实行全封闭管理,不得向任何机构提供场所举办活动。加强师生校内管理,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每天两次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做好体温、体征监测。一旦发现体温异常、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并送医院诊断治疗。 对缺勤教师和缺课学生,要做好登记和缺勤缺课原因追踪记录,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报告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相关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迅速科学处置校园突发疫情,学校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防控方案果断处置。对重点人员所在班级教室、宿舍、办公室以及其他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迅速消除感染风险。做好相关群体的人文关怀,注重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校的师生员工的关怀。加强值班值守,按规定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目前,各地各校已着手建立健全延期开学工作体系,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合理制定学生学习课表和生活指南,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同时,我们鼓励各地各中小学利用“互联网+教学”的模式,组织优秀教师分年级、分学科录制教学视频等课程资源,运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微信(QQ)群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空中课堂或网络授课。针对初三、高三等毕业年级学生,学校要制定详细的教学和复习计划,安排优秀教师面向初三、高三学生开展在线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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