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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定金放在中介安全吗?
定金,中介,卖方二手房交易定金放在中介安全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二手房交易定金放在中介安全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来看看现实中,那些定金放中介的失败案例:
(1)中介公司破产倒闭,买卖双方的交易合同有效,买方付了定金,但卖方收不到定金,卖房子少掉的款项,需要有人来承担,不是卖方自认倒霉(全额承担),就是违约合同纠纷,要么就是买房急要房双方共同承担损失了事;
(2)定金放“中介”,不是中介公司对公账户,仅是中介公司业务员的私人账户,业务员挪用购房定金,卷款跑路,中介公司会让你报警、去起诉业务员,然后是漫长的追讨期;
(3)定金放中介公司,未签收款收据,卖方毁约,就购房定金赔偿问题:
卖方称是买方构成合同违约(未按时支付购房定金),解除合同关系,并起诉买方违约责任;
买方称是已支付定金,并出示支付凭证,卖方构成单方违约,需赔偿双倍定金。
定金由卖房当事人直接收取,并出具收款收据!
(1)如果你是买方,拿了房东签字按手印的定金收款收据,管它定金放不放中介,那是房东和中介的事;
(2)如果你是卖方,没收定金,不会签合同,不会给买方开定金收据,更不会把房产证交给中介(即:签合同、收定金、押证)。
补充:根据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
交易结算资金只针对存量房买卖的房价款或首付款,不含办理房屋过户等涉及的各项税费,以及交易当事人约定由卖房人直接收取的购房定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二手房定金是给房东的:
定金一定要给房东,交定金的时候是三方到场的,客户交完定金之后,中介要把房东的房产证土地证收走暂存,然后去房管局挂牌出售;
除了了定金之外还有就是(意向金),意向金是给中介的,就是看中房子了想买,这钱就是中介拿着来帮谈价格的,谈到了就自动转为定金,谈不到钱退;
一般只有大中介这样做,有的人不愿意交意向金,其实这对客户好,说白了就是拿钱去讲价的。总结:综上所述二手房定金是给房东的。
性质确定:
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
2、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同时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
3、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根据《担保法》规定的立法精神,我国的交易习惯以及司法实践的普遍认可,我国定金的一般性质应当为违约定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把现金放在自己手里,都不安全,更别说放在中介手里边,那是万万不可的,买房的时候,中介是不经过任何钱的,这个底线必须把握住,中介可以把控中间任何的手续上的控制,那是因为他们已经拿了买房人的好处,除此之外,其他的环节,他们只是执行者,而没有主导者的权利。
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手续,你去找中介,中介带你去看房,中介负责找房东拿钥匙,看完房以后,确定要购买,中介把你们两方面约到一起,开始签订一个三方居间协议,这个三方据间协议,实际上就是你们三方的一个约定,具有法律效力,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支付中介费用,首付费用或者定金,之后再过户之前,要在房管局,签订一个买卖协议,这个买卖协议也是法定的,当然,里边的数据可以随便写,实际上都没用,所有过户的费用,都是以评估公司评估出来的价格为主,或者房管局直接评估,之后开始双方到场,进行签字,这个时候买家,就需要把另外的一些剩余钱,存在房管局的共管账户,或者是按揭的,就等待放款,直接放款到共管账户,出图,走手续,走完手续以后开始交税,交税结束以后,等待拿房产证,拿了房产证以后,截此为止,过户手续走完,剩下的如果你还要按揭,那么还要在房管局,办理他权手续,办理完以后到银行去抵押,银行抵押完成,基本上就结束了。
最后一步,到银行走手续,把剩余的钱给卖家,所有的钱都不会经过中介的,你们的钱怎么会经过中介,真是瞎胡闹,以前有很多的事情,就是因为钱经过中介,出了问题,才走共管账户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小型的野鸡中介就最好不要放了,免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正规的大型一点的中介公司是可以的,记得要中介公司开定金收据,一定要有中介公司财务盖章的收据,这样才有法律效应,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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