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合同中的基础工资是否是骗局?为什么?
工资,规定,职工合同中的基础工资是否是骗局?为什么?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结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工资没有全国统一标准。
18.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有无加班工资?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第七条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期间内,如果劳动者在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此外,该复函第五条规定:“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300%支付加班工资,其他时间则要看在综合计算期间是否超过工作时间总数,没有超过的不用支付加班工资,超过的则按照延长工作时间支付150%的加班工资。
结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300%支付加班工资;其他时间则要看在综合计算期间是否超过工作时间总数,没有超过的不用支付加班工资,超过的则按照延长工作时间支付150%的加班工资。
19.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有无加班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四款:“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上述规定”即该条第一款规定的150%、200%、300%的加班工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60条规定,“全体职工已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企业,一般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人员除外)经批准延长工作时间的,可以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因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均不执行加班工资的规定,即无论是否在法定节假日加班,都没有加班工资。
结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都没有加班工资。
20.推迟复工期间上班的,有无加班工资?
推迟复工,是为了防控疫情,并非是法定节假日,也并非是休息日。为了防控疫情而在推迟复工期间上班的,属于正常上班,自然没有加班工资。如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1月27日发布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的规定,3日到9日推迟复工期间上班的,不算加班。另外,根据上述通知,如果推迟复工期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则企业应按正常工资支付;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则企业可以不按正常工资支付,但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结论:在推迟复工期间上班的,不属于加班,没有加班工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基础工资不是骗局,基于现在的法律来说。但是基础工资给用人单位给予了许多打打擦边球的机会。最后损失的还是我们这些上班族,这就是劳动保护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哈哈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国家应该把基础工资订高些,很多企业都在钻空子,只要上班统一订基础工资.三千起这样可避免很多企业钻空子,至于其它福利自已谈,避免更多的灰色收入,也可以更多的保护底层劳动人民,利于国家统计,以达到利益二次分配,从而保护更多人敢出门打工,永于打工,解决用工慌,增加国民,企业的归属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根据各地的不同,当地政府提出来的最低工资保障标准,100%的说它不是骗局,而是给底层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以上海2018年为例:最低基础工资标准为:2480元(全国最高的一个直辖市),按照劳动法,平时(周一一周五)加班是基础工资的1.5倍,周六周日加班是基础工资的2倍。
二、根据以上的资料,在新员工进公司前是第一要面试,面试合格双方均表示同意了才会进行第二步,签劳动合同(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合同必须要签的)。在签订合同协议之前你要好好看清楚合同的内容,不明白的地方要问,不要不好意思问。了解清楚了自己才会觉得值不值的,否者遇到旁边有人说啥你自己又三心二意了。
三、可能有些公司签合同时不是按照上面所说的那样,而是固定工资多少?这样的情况只有你自己拿主意了。
上一篇:如何看待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参加2020年中考加10分?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