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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新个人所得税法下税率表汇总、适用范围及计算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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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2019年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在不同文件中几经附列,不同情况下计算适用不同的税率表,经常有客户咨询适用哪个税率表的问题,以下笔者从来源到适用范围做一全面总结,并就每一项目简单举例说明计算过程。
一、预扣预缴税率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附件
计算公式: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适用范围及举例:
适用于居民(包括无住所居民,下同)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单位预扣预缴时按累计预扣法计算代扣的个人所得税,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举例1:
居民赵某2019年每月从任职单位取得工资10000元,可以扣除的专项扣除,即个人缴纳的保险公积金为2500元,专项附加扣除为1500元,单位按累计预扣法计算如下:
1月:【10000-(5000 2500 1500)】*3%=(10000-9000)*3%=30元
2月:【10000*2-(5000 2500 1500)*2】*3%-30=30元
3月:【10000*3-(5000 2500 1500)*3】*3%-30-30=30元
以此类推,3-1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未均超过36000元,预扣率均为3%,速算扣除数均为0,纳税均为30元,全年共预扣预缴税额为30*12=360元。
注意:如果工资变为2万元,保险公积金个人月缴纳5000元,其他扣除不变的情况下,在5月时,税率会有变化:
1月:【20000-(5000 5000 1500)】*3%=8500*3%=255元
2月:【20000*2-(5000 5000 1500)*2】*3%-255=255元
3月:【20000*3-(5000 5000 1500)*3】*3%-255-255=255元
4月:【20000*4-(5000 5000 1500)*4】*3%-255-255-255=255元
5月:【20000*5-(5000 5000 1500)*5】*10%-2520-255*4=710元
6月:【20000*6-(5000 5000 1500)*6】*10%-2520-255*4-710=850元
同理,7-12月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均未超过144000元,仍是10%的预扣率,每月均预扣预缴税额850元,全年共预缴税额:255*4 710 850*7=7680元。
个人所得税比例预扣率: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附件
计算公式: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额=收入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额=收入-费用
费用:收入4000元以下减800,4000元以上减20%
稿酬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额=收入额*20%的比例预扣率
收入额=(收入-费用)*70%
费用:收入4000元以下减800,4000元以上减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额=收入额*20%的比例预扣率
收入额=收入-费用
费用:收入4000元以下减800,4000元以上减20%
适用范围及举例: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适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举例2:
居民赵某2019年作兼职,4月取得劳务报酬2000元,8月取得8000元,10月取得稿酬所得5000元,12月取得专利使用权所得20000元,计算如下:
4月:支付劳务报酬单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000-800)*20%=240元
8月:支付劳务报酬单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8000*(1-20%)*20%=1280元
10月:支付稿酬单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5000*(1-20%)*70%*20%=560元
12月:支付专利使用费单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0000*(1-20%)*20%=3200
二、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来源:《个人所得税法》附录一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注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来源:无文件有此附件,其实与《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一样。
计算公式:
全年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6万-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适用范围及举例:
1.适用于居民(包括无住所居民,下同)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举例3:
例1中居民赵某2019年从任职单位取得工资共120000元,兼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000元,稿酬所得5000元,专利使用费20000元,可以扣除的专项扣除,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为30000元,专项附加扣除为18000万元,计算以上四项所得2019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所得为:(120000 10000*80% 5000*56% 20000*80%)-60000-30000-18000=38800元
应纳税额为:38800*10%-2520=1360元
2020年6月赵某进行2019年度汇算清缴:
2019年已预缴税款合计:30*12 240 1280 560 3200=5640元
2019年度应退税:5640-1360=4280元
2.适用于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如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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