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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学院学报(清中后期苏南地区的宗族义庄)
宗族,苏南,族人常州工学院学报(清中后期苏南地区的宗族义庄)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义庄,从狭义上来说,是指收藏义田田租,并以之分给族人的建筑物; 而广义上的义庄则是包含义田以及赡养宗族的组织及设施,甚至包括祖墓、义冢、祠堂、庄屋、义塾等。不管是从狭义还是从广义看,义庄都是宗族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宗族义庄最早产生于北宋时期,皇佑二年(公元1050年)范仲淹在自己的家乡苏州吴县创建了首个宗族义庄——范式义庄。范式义庄的出现,得到了民间和官方的广泛称赞和关注。自北宋后,义庄制度开始向全国发展,各地陆陆续续新建了许多宗族义庄,但主要是在南方,特别是集中在苏南地区。进入到清代之后,特别是在清中后期,苏南地区的苏州、松江和常州三地,义庄迎来井喷式的发展,掀起了一阵新建义庄的热潮,这个时期苏南地区是全国宗族义庄发展的中心。
为什么清中后期苏南地区宗族义庄的发展会如此迅猛?其运行模式有何特别之处?而清中后期苏南地区的宗族义庄到底产生了什么重要影响?本文将就这三个问题对清中后期苏南地区的宗族义庄进行一个浅析。
一、清中后期苏南地区宗族义庄发展的原因
(一)受传统思想的影响
宗族的产生与发展,一直伴随着敬宗收族的历史使命。《礼记·大传》中写道:“是故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在这种传统思想的影响下,宗族敬宗收族的意愿也就更加强烈了。
在敬宗收族思想的影响下,宗族也开始了对这种思想的实践。北宋范仲淹为了实现“敬宗收族”的宗族发展目标而创建义庄的行为,正是受这些传统思想的影响。范仲淹“深念保族之难,欲为传远之计……立义庄,赡同族”,建立了一种成功的实践模式。
在范式义庄成功之后,“义庄之设为敬宗收族之良法”成为了众多宗族的共识。范仲淹的义庄思想对整个苏南地区的宗族发展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在清中后期。清代学者常州人李兆洛曾称:“范文正公创立义庄,欲以一人之身为百世计”表达了对范仲淹的敬仰之意。晚晴思想家苏州人冯桂芬也曾盛赞义庄:“一族有义庄, 即一族无穷民,千百族有义庄,即千百族无穷民。”乾嘉学者钱大昕也曾评价范式义庄说:“其规条具在,可谓善之善者也。”这些清中后期的学者都继承与宣传了范仲淹的义庄思想,促进了整个苏南地区宗族义庄的发展。
而除了受这些名人思想影响之外,清中后期苏南地区义庄的迅速发展还跟市民阶层的自发宣传有关。在苏南地区,有市民阶层把范仲淹建义庄的事迹编为歌谣,并且定为祖训,世代传颂:“子孙贵盛,家门之幸。当思范公,顾恤同姓。”这种社会传统思想的传承也极大的促进了义庄的发展。
(二)宗族经济发展的需要
宗族一经产生,就带有经济共同体的性质。而义庄自北宋在苏南出现之后,直到清中后期才迎来大发展,这跟经济方面的影响是分不开的。
义庄的建设耗费巨大,不是一般的家族能承担的起的。清代苏南地区是全国的经济中心,商品经济较为发达。区域经济的发达,使苏南地区的宗族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承担起义庄建设与运行的所需耗费。
清朝中后期,苏南地区的土地流转频繁。晚晴学者常州人钱泳说土地流转非常频繁,“十年之间,已易数主。”这导致了非常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在这种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土地,成为了流民。社会的贫富差距被越拉越大,宗族内部的经济不平等现象也越来越严重。
宗族内部的贫富差距被越拉越大,不少的宗族成员都沦为流民。在这种情况下,宗族稳定与团结族人的难度也进一步加大了。为了使宗族经济发展得到平衡,需要对宗族经济体制进行一些改变。“人情莫不私其所欲,莫不思置美田宅以利其子孙,不数传而荡然无存,而义庄之设往往可久, 即其子孙亦往往能自树立。”义庄这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可以缓解宗族内部贫富差距过大的情况。
义庄的设立,不仅能够缩小宗族内部的贫富差距,而且能促进宗族经济的发展壮大。清朝政府非常重视对义庄田的保护,甚至上升到了法律的层面,曾明确规定对义庄田“倘有奸徒捏冒诡寄,及不肖子孙自行盗卖,富室强宗谋吞受买,许给出帖首告,按律惩治。”强制规定义庄田不得私自进行流转,这样的法律政策有利于宗族稳定本族的土地所有权。宗族一方面可以把本族内的部分土地划给义庄,变成义庄田,稳定本族的不动产数量;另一方面,宗族可以通过购买其他的田地划给义庄,也变成义庄田,这样可以增加本宗族的土地数量,壮大本族的经济实力。
(三)维护统治秩序的需要
由于义庄制度与社会构造中最根本的家庭私有制相对立,义庄的生存发展必须得到王权官府的保护。清中后期苏南地区宗族义庄能获得快速发展,也是得益于政治层面的因素。
土地兼并的激烈,社会流民的增加,贫富差距的拉大,让清朝统治者不得不思考解决之道。北宋范式义庄的成功经验,为统治阶层提供了一种可操作的实践模式。雍正帝在阐述康熙《圣谕十六条》时,鼓励宗族“置义庄以赡贫乏。”而乾隆帝于十六年(公元1751年)南巡到苏州时,甚至亲自到范仲淹祠堂察看,赐其园名“高义”,并亲书匾额,又赏赐范氏后裔以貂币。以示对范仲淹建设义庄的称赞与认可。
进入到清中期,随着全国人口的增长,人口基数的扩大,需要被救助的人数也越来越多。对于清朝政府而言,官方主导的社会救济本身就将加重国家的财政负担,到道光时,国家荒政已“殆于衰亡。”而在太平天国运动之后,苏南地区遭受到严重损失。财政本就紧张的清朝政府,难以承担苏南地区重建的压力。
清朝统治者认识到仅凭自身财力难以解决苏南地区的这些问题,为了防止出现动乱,于是便将目光转向了民间力量。宗族势力作为苏南民间势力的代表,自然受到了清朝政府的重视。“凡捐建义庄者,例由始事者具牍报县,县以上之于郡,郡以上之于司,司以上之于疆臣,疆臣露章入告天子,天子乃饬部存案而为之嘉奖焉。”政府执帖规定捐建义庄可以获得嘉奖,光耀门楣,这就激起了一些富家大户的捐建热情。
另外,清朝政府为了鼓励苏南地区富户捐建义庄,还在赋税上给予了优惠条件。对于义庄的田产,规定:“义田如岁逢歉收,一概停捐。”这样的赋税政策也客观上激起了一些宗族的捐建热情。
清朝统治者鼓励苏南民间捐建义庄,是认识到了义庄对稳定清朝统治秩序的重要性。政府的这种鼓励行为,直接导致了苏南地区义庄的快速发展。
一、清中后期苏南地区宗族义庄的运行模式
(一)义庄的运行宗旨
宗族是一个以血缘为纽带的群体。义庄作为宗族的下属机构,其运行的宗旨源于敬宗收族的传统思想。义庄的运行宗旨是:赡贫恤族,这也是宗族义庄的建庄准则。
义庄的赡贫恤族这一运行宗旨,在北宋时期就由范仲淹做出了很好的解释,范仲淹提出了“赒给宗族,无间亲疏,日有食,岁有衣,嫁娶凶葬,咸有所给”的赡贫恤族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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