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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职,但是还欠几个月工资,怎么办?
工资,用人单位,劳动者想离职,但是还欠几个月工资,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欠工资肯定是要的,先协商,不成到到劳动部门去反映,实在不行,仲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程序bei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离职再要钱,讲道理,电视台比劳动稽查大队利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单位严重违法,应该支付你双倍工资1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补交保险等
2、需要搜集能够证明你与现在的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比如工资卡、考勤表等任何一个都可以。需要尽快提出劳动仲裁
3、应该支付拖欠的工资,不得克扣。严重违法
4、你们可以立即辞职,尽快去劳动仲裁委,最好立马走法律程序
5、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6、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走劳动仲裁程序,但如果在五六线小县城,关系网比较重,这个程序及时赢了,也没好结果。只能找老板谈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拖延薪水,不发薪水、克扣薪水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百会保障局的电话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法律规定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能够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赔偿。当事人能够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度门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薪水,劳动监察大队商洽不成的,劳动者能够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赔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回薪水准则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准则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商定或者国家限定及时足量支答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限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如果劳动者以此为由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需为此向劳动者支付相关经济补偿金。
但是鉴于你已经主动提出辞职,相关经济补偿已无法再得到,不过用人单位拖欠的工资报酬应当在你离职时与你结清。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单位及时结清欠付的工资;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交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直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诉请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4、如果由用人单位出具的欠条,也可以直接通过民事诉讼所要欠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证据很重要,估计会花费很大精力和时间,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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