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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职,但是还欠几个月工资,怎么办?
工资,用人单位,劳动者想离职,但是还欠几个月工资,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劳动局去了解情况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要看你是不是在正规的企业或公司上班,如果是正规的话只要按照要求去离职,不管之前欠多少工资的话,他都能够给你,不论通过你们协商还是通过法律程序,你都能获取到你该有的工资,但如果你是去的那种不正规的话,之前的话条件是设立的怎么样很难说,因为有些公司比较黑,他可能会之前跟你设立很多一些条件啊方面的,但是大多数情况下的话,你都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获取到你该有的报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的,包括辞职后扣押工资不予发放的情况,可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填表投诉。 如果投诉得不到满意结果,可以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全面主张更多权利。 一、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二、办理流程: 1、听取举报、投诉人的陈述; 2、确定受理范围; 3、受理或告知受理部门、单位; 4、举报、投诉人填写《投诉书》或《举报书》; 5、审查其提供的与举报、投诉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 6、留存证据材料的复印件; 7、与用人单位联系,进行案件的初步调查; 8、案情简单且被举报、投诉单位积极配合处理的案件,举报、投诉中心办理结案; 9、对其他符合立案条件的,移交相关处室处理。 10、告知举报、投诉人查处结果。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钱就痛快的走,没钱就耗着等着发工资,或者去劳动局咨询一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正规公司的话,一般都不会怕,
如果不是特别正规的话,还是建议先把工资要到手再说,要不然一旦你走了,他们都会赖账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辞职,然后到劳动局投诉,若解决不了,找律师。律师是可以打赢后对方付钱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悟空的邀请!
至于你说的想离职但是工资没发,我觉得这个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只要你在公司里没有什么重大错误,你的工资是一分都不会少的,但是前提是你要按着公司离职的正常手续来走,现在劳动法已经越来越来完善了,没什么可以担心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找人事或者老板协商,补发工资,如果老板还是不愿意补发的,建议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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